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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暑假前后学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生科院     作者 :      时间 : 2014-06-12     点击 : 79

各部门及班级:
    2014年暑假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和谐而有意义的假期,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4年暑假学生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生期末考试的教育工作
    1.加强诚信考试的宣传引导工作。各学院要积极营造“诚信考试、诚实做人”的良好氛围。各学院可通过主题班会、诚信考试氛围营造和违纪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大力宣传考试纪律、违纪处分及学位授予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重视对公共必修课、选修课、公选课、辅修课等学生容易发生考试违纪行为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2.关心学生,为学生复习迎考提供帮助。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等要深入到学生中,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及存在心理问题学生的教育引导,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免除后顾之忧,使学生能集中精力复习迎考。
    3.发挥学生骨干作用,正确对待考试结果。积极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抵制、劝阻有作弊思想的行为,并带动全体同学遵守学校有关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认识和对待考试结果。教育引导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尊重监考老师,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遵守考规考纪,杜绝一切考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强化安全教育引导工作
    1.加强暑假离校前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放假离校前,各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纪律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在往返途中及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广大同学的自防自救能力。要提醒学生离校时妥善存放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电脑、银行卡、身份证等,关好宿舍门窗,关闭电源开关和水笼头等,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各班级在学生离校前,班主任或辅导员要组织学生干部对宿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增强学生假期往返途中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学生要切实注意往返途中的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营运、超载车辆;提醒同学路途中要提高警惕,注意自身财物安全,防止不法分子盗窃财物;在回家之前要告知家人返家的时间及乘坐的车次,路途中不要把自己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电话等个人信息轻易告诉给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
    3.提醒同学合理安排假期生活。教育学生在暑假期间注意劳逸结合,加强锻炼,不酗酒滋事;注意交通安全和餐饮卫生,不到危险区域游玩,注意游泳安全;参加社会实践、实习、打工等活动时,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注意自身安全;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远离毒品;要合理利用网络,不沉迷于游戏,不传播和下载带有反动、影响社会安定团结或不健康的信息,警惕自身人身及财物安全;要遵纪守法,言行文明,勤俭节约,明礼诚信,积极维护学校和大学生的形象,严禁从事或参与有损学校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加强暑期打工或兼职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学院及相关单位要引导学生深刻认识各种诈骗活动,保持清醒头脑;提醒学生不轻信路边的招工信息,不擅自到不明情况的家庭去做家教,不到没有资质的中介去应聘工作,不缴纳招工押金。若发现上当受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与家长或老师联系。
    三、做好暑期学生离校及留校学生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1.做好学生离校工作。学生原则上7月14日前离校,学生暑期离校需以班级为单位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学生离校情况登记表》(附件1),7月1日前上交登记表。所有离校同学务必本人亲笔签名,各学院认真审核学生离校登记。
    2.加强学生暑期留宿申请的审核。暑期确有需要申请留宿的本科生,由学生本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2014年暑期学生留宿申请表》(附件2),经学院审批同意后,以班级为单位填写《杭州师范大学2014年暑假学生留宿情况汇总表》(附件3),将书面稿和电子稿(23663512@qq.com)交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学院须严格审核学生留宿原因。学生申请办理暑期留宿截止6月20日,学院7月1日前将汇总表交学生处。后勤住宿服务中心将加强住宿管理,一般安排学生相对集中住宿,学生凭暑期住宿登记卡进出宿舍,留宿学生需自觉遵守学校暑期管理的各项具体要求。
    3.加强暑期留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各学院要专门召开留校学生会议,教育他们不去偏僻区域和环境复杂的区域,尤其是女生晚上不单独外出。教育留校学生要服从学校的安排,严格遵守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严禁使用违章电器,更不得在宿舍内私接电源、私拉电线;严禁在宿舍内做饭,更不得存放酒精等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宿舍内不得留宿异性及外来人员;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财产和交通、饮食等安全,防止被抢、被盗、被骗。如发现有违反学校宿舍管理规定的,学校将取消其假期留校资格,情节严重的,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4.加强对留宿学生的管理。各学院要安排值班人员和相关辅导员深入留校学生寝室,关心留宿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尽力为同学们的生活、学习提供帮助。遇特殊情况,要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公寓服务中心咨询电话:28862086,赵老师。
    四、做好毕业生离校后的相关工作
    1.做好毕业生离校情况排查工作。请各学院辅导员对毕业生离校情况进行摸排清查,毕业生应当于6月16日前离校,毕业生确因需要寄存行李的,可在6月9日-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到公寓大厅处办理寄存服务。寄存物品需写明详细信息,贵重物品和易碎物品请不要寄存。寄存地点:仓前校区为各公寓楼公共储藏间(由各楼生活辅导员负责);下沙校区为和园生活区8号公寓楼六层公共储藏间(在规定时间内由专人负责)。寄存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天,考上本校研究生的行李寄存可至新学期开学。
    五、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1.提醒同学按时返校。下学期,老生9月9日报到,9月11日上课。各学院要重申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教育学生提前预定车票,按时返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未报到学生的情况,要及时查清原因,未报到人数和特殊学生的情况于9月11日前报学生处。
    2.做好新生入学工作。2014级新生于8月30日报到,各学院要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提前做好迎新、新生军训、新生入学教育等各项准备工作,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新生愉快、顺利、安全的入学。
    3.做好学生生源地贷款的宣传工作。各学院为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浙江省高校鉴定证明》(附件4,个别省份表格不同,学生自己提供)上加盖学院公章后,暑假前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盖章。学生持证明回当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学后以学院为单位将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录入。准备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包括已经在学校申请了贷款的学生)均可回家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4.做好深化文明寝室建设准备工作。根据省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将进一步深化文明寝室建设工作。请各学院对本学年的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做好安排,特别是对公寓活动室和工作室要做好规划,并调整好干部、教师结对联系寝室的安排。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学生离校情况汇总表.xls
      2.杭州师范大学学生2014年暑期留宿申请表.doc
      3.杭州师范大学2014年暑假学生留校情况汇总表.xls
      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浙江省高校鉴定证明.doc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
后勤服务集团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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