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营造优良学风,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测评)和各项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奖评优项目: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46号)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5〕57号)的规定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做好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专业奖学金和相关单项奖评定工作。经亨颐奖学金另行发文评选。
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评选三好学生的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50号)和《杭州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杭师大〔2011〕149号)的规定,做好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工作。
4.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特别奖励办法》(杭师大〔2011〕148号规定,做好特别奖励的评审和奖励工作。
5.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孝廉奖学金实施办法》、《杭州师范大学励学奖学金实施细则》等外设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名额分配,做好各类外设奖学金的评审和推荐工作(具体名额根据学生人数进行分配)。其中,亚思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由亚思企业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差额评选产生。
6.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班级评选办法》(杭师大〔2007〕126号)、《杭州师范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实施细则》(杭师大〔2007〕125号)的规定,请各学院做好“文明班级”和“优良学风班”的评比推荐工作。
7.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6号)的规定,请各学院做好评比推荐工作。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师范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等级获得者名单,外设奖学金、单项奖、特别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文明班级、优良学风班推荐班级汇总表,文明寝室、特色寝室推荐寝室名单汇总表。
2.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师范专业奖学金各等级人数统计表、单项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统计表。
3.各班级请于9月25日前完成。
4.报送材料请按统一格式要求(具体格式见附件1)打印并附电子表格报盘。
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是加强学生教育与管理,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有效手段。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评选工作。在把有关材料送学生处之前,务必向本院学生公示评选结果。由于奖评优奖项多、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学院要集中力量,确保及时、高质量地完成相关工作。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工部联系,联系人:程心皓,联系电话:28862097;报送地址:行政楼829。电子稿统一发送至 邮箱23663512@qq.com。
附件18:生科院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办法(2015新版).doc
附件19:综合素质测评总表(模板).xls
附件20 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特别奖励办法《2011级起施行》.rar.pdf
附件21 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ra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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