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全省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制度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5]31号),省教育厅将于2015年11月2日至6日对我校开展教学巡回诊断检查(以下简称巡查)工作,为迎接本次巡查,学校将先期做好以下自查及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一、自查内容及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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