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指导老师: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规定,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决定对2015年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实施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未上交结题材料且已完成规定任务的2015年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二、结题与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三、结题与验收程序
1.学院验收
项目负责人向学院项目办提交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项目实施情况总结、项目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一式三份)。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结题的项目进行评估、审核,并报送学校验收。
2.学校验收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验收申请报告,对其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检查验收。
3.省级验收
省项目办组织专家验收项目,并经主办单位核准后下发项目通过验收的文件。
请各项目责任人务必于5月13日下午4点之前将验收材料报送至院团委办公室(行政楼833),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命名(2015新苗结题+负责人)至邮箱:SKY_xskjb@163.com 。
联系人:季容伊:15715784074(684074),陈好,28865334。
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4关于2015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验收结题的注意事项.doc
2015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生科院名单.docx
生科院团委
二O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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