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卓越人才计划》(杭师大人〔2015〕9号)、《杭州师范大学卓越人才计划实施补充规定》(杭师大发〔2016〕41号)有关规定,就开展第三轮卓越人才校内选拔的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本次卓越人才特聘岗位面向校内公开选拔。选聘范围为在本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符合相应特聘岗位条件的全职在岗教师,具体岗位设置和评聘条件见《2017年“卓越人才计划”评聘方案》(附件3)。
二、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5月20日-5月27日)
符合条件者向所在学院报名,填写《卓越人才特聘岗位申请表》(附件4)。
(二)学院推荐(5月28日-6月12日)
各学院审查应聘者的申请资格和条件。召开学院学术(教授)委员会进行评议和表决,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做出推荐意见,经本学院公示后,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
(三)学校评审(6月20日-6月27日)
人事处会同相应部门对学院推荐的拟聘人选进行会审。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评选,确定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四)学校批准并公布受聘人员名单,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特聘岗位聘约。
三、其他规定
1.应聘本次特聘岗位人员的业绩成果等,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
2.本次特聘岗位遴选既注重申报者学术业绩,也注重聘期目标的挑战性和可行性;聘期目标任务作为重要的聘任依据。各层次岗位聘期目标任务,应不低于本层次岗位聘任条件或包含上一层次岗位聘任条件中的标志性成果,原则上要以上一层次入选条件为目标;选聘以后不再接受聘期目标的更改。
3. 各学院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认真落实卓越人才选拔、审核和推荐工作。
四、材料要求
1.《人才特聘岗位申请表》
《申请表》的“设岗学科情况”一栏,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统一填写。“应聘表”以及全表第三项、第四项均由申报者本人填写、学院审核;第五项至第八项由学院填写。(详细填表说明见附件6)
2.《人才特聘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5)
以上材料纸质盖章后交人事处,电子材料发指定邮箱。
联 系 人:李 凡 联系电话:28868831
办公地址:仓前校区恕园行政楼706室
附件1:杭师大人〔2015〕9号《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卓越人才计划的通知》
附件2:杭师大发〔2016〕41号《杭州师范大学卓越人才计划实施补充规定》
人事处(人才办)
2017年5月15日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本科招生热线:0571-28865324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1205
学院联系电话:0571-28868882、2886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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