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派2018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员条件
(一)2014年后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参见附件1)。
(二)外语水平达到下列标准之一(附有效证明):
1.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BFT)高级120分;
2.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合格标准;
3.近5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生活一年以上。
二、选派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经个人申请,所在学院(部)推荐,学校审批汇总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由市人力社保局汇总后上报省外专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综合评议,确定进修人员名单。
三、进修渠道和期限
出国进修人员可自行联系进修单位,进修学科和项目选择要有针对性。出国进修期限为3至6个月。
四、经费资助
进修人员的出国进修经费由省财政资助,包括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等,标准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财教〔2010〕286号)。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2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二)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证书、外语水平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院(部)推荐意见,需盖学院(部)公章。
以上材料纸质稿请于2018年4月9日前交院办,电子稿请于2018年4月10日前发送至sky5327@163.com邮箱。
六、其他事项
(一)出国进修人员出国前须与单位签订出国进修协议,明确承诺按期回单位服务,并办理公证。
(二)出国进修人员出国期间在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符合国家公派留学的相关规定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按照学校的程序办理相关出国手续。
联系电话:28865333 邮箱:sky5327@163.com
附件1: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2014年后入选) | ||||
序号 | 姓 名 | 所在学院 | 入选年份(批次) | 备注 |
1 | 于彦春 | 生科院 | 2014年 | 一层次 |
2 | 徐利文 | 有机硅 | 2016年 | 一层次 |
3 | 陶艳梅 | 生科院 | 2016年 | 一层次 |
4 | 金仁村 | 生科院 | 2014年 | 二层次 |
5 | 周 箭 | 材化学院 | 2016年 | 二层次 |
6 | 陈 静 | 外国语学院 | 2016年 | 二层次 |
7 | 容中逵 | 教育学院 | 2016年 | 二层次 |
8 | 濮小英 | 医学院 | 2016年 | 二层次 |
9 | 汤龙程 | 有机硅 | 2014年 | 三层次 |
10 | 张飞豹 | 有机硅 | 2014年 | 三层次 |
11 | 陈礼珍 | 外国语学院 | 2015年 | 三层次 |
12 | 金孝锋 | 生科院 | 2015年 | 三层次 |
13 | 孟一君 | 生科院 | 2017年 | 三层次 |
14 | 张杭君 | 生科院 | 2017年 | 三层次 |
15 | 孙 哲 | 理学院 | 2017年 | 三层次 |
16 | 潘 毅 | 教育学院 | 2017年 | 三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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