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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选派2018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党院办     时间 : 2018-03-30     点击 : 486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派2018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员条件

(一)2014年后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参见附件1)。

(二)外语水平达到下列标准之一(附有效证明):

1.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BFT)高级120分;

2.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合格标准;

3.近5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生活一年以上。

二、选派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经个人申请,所在学院(部)推荐,学校审批汇总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由市人力社保局汇总后上报省外专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综合评议,确定进修人员名单。

三、进修渠道和期限

出国进修人员可自行联系进修单位,进修学科和项目选择要有针对性。出国进修期限为3至6个月。

四、经费资助

进修人员的出国进修经费由省财政资助,包括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等,标准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财教〔2010〕286号)。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2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二)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证书、外语水平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院(部)推荐意见,需盖学院(部)公章。

以上材料纸质稿请于2018年4月9日前交院办,电子稿请于2018年4月10日前发送至sky5327@163.com邮箱。

六、其他事项

(一)出国进修人员出国前须与单位签订出国进修协议,明确承诺按期回单位服务,并办理公证。

(二)出国进修人员出国期间在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符合国家公派留学的相关规定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按照学校的程序办理相关出国手续。


联系电话:28865333 邮箱:sky5327@163.com


附件1: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2014年后入选)

序号

姓 名

所在学院

入选年份(批次)

备注

1

于彦春

生科院

2014年

一层次

2

徐利文

有机硅

2016

一层次

3

陶艳梅

生科院

2016年

一层次

4

金仁村

生科院

2014年

二层次

5

周 箭

材化学院

2016

二层次

6

陈 静

外国语学院

2016

二层次

7

容中逵

教育学院

2016

二层次

8

濮小英

医学院

2016

二层次

9

汤龙程

有机硅

2014

三层次

10

张飞豹

有机硅

2014

三层次

11

陈礼珍

外国语学院

2015

三层次

12

金孝锋

生科院

2015年

三层次

13

孟一君

生科院

2017年

三层次

14

张杭君

生科院

2017年

三层次

15

孙 哲

理学院

2017

三层次

16

潘 毅

教育学院

2017

三层次


附件2:“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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