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关于做好2018年《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党院办     时间 : 2018-06-20     点击 : 187

根据浙江省《关于做好〈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浙教人〔1998〕146号)文件精神及杭州市教育局有关通知,现就继续做好2018年我校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对象:

在校从事教学工作,至2018年8月底,教龄满30年,能履行《教师法》第八条规定的各项义务的教师。教龄以从事教学工作的实际年限计算。

二、材料报送要求

1.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纸质稿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电子稿、近期正面一寸照片(背面写上学院、姓名)交学院办公室。

2.申报教师填写《申报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教师名册》,加盖学院公章。

3.申报教师将上述两表纸质稿、电子稿和照片于6月26日前交学院办公室(下沙行政楼821),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邮箱:sky5327@163.com

联系人:钱永生、楼锦晶

电话:28865333、28865327

 

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

申报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教师名册

联系我们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本科招生热线:0571-28865324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1205
学院联系电话:0571-28868882、28865333

关注我们
学院团委微信
Copyright © 2020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电话:0571-28865333
浙ICP备11056902号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