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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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9年学科、科研等专项经费设备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生科院实验中心办     时间 : 2018-07-19     点击 : 138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2019年预算编制会议精神和上级财政主管部门工作安排,现开始进行科研、学科等专项经费2019年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本着优化资源、节俭高效、量入为出的原则,注重前瞻性、共享性。申报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避免重复购置。

2.电脑、摄像机、照相机、打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等设备的申报从严控制,各单位和经费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责,如果申报人名下已有同类设备(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购置期限6年内的,电脑购置期限4年内的),本次申购不予以受理(如果有多台同类设备,且购置使用超过上述年限的一律先报废后购置)。

二、申报要求

1.为加强设备购置的计划性和计划的严肃性,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计划项目。各项目负责人必须足额保留采购资金,确保采购事项的支付。

2.请按政府采购目录(附件2)认真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附件1);避免人为拆分,作为一个项目不可分割的设备,应该按同一项目填报,每一项的单价精确到百元。但电脑、摄像机、照相机、打印机、投影仪、扫描仪、服务器等设备必须单独(不要并入其他项目)申报,台式机限额为5000元,便携式电脑限额为7000元。少量家俱采购不需要申报政府采购计划。

3.所申购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材质等应力求详细准确,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避免盲目追求高性能、高配置,预算价格应加强市场调研,尽量减少误差。作为一个项目不可分割的系统设备,应该按一个项目只填报一条,明细的货物名称技术参数统一填在规格及配置要求里。

4.单价10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填写《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及审批报告》(实验室管理处网站可下载),并经论证后报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同意后再填报附件1,有关论证经费自行解决。

5.进口设备还需另行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核准表》(附件3)。需通过海关且产自国外的无论金额大小均属进口产品,分两类核准:

(1)经过全省统一论证,即采购项目在当年全省进口产品清单通知(附件4)内的,只需填写表格、附技术参数、通知文件和采购项目所在目录清单页,注意该类填写采购项目名称和技术中的设备名称时需与文件目录清单中的设备名称一致,并附上打好标记的目录的复印件。

(2)未经过全省统一论证的,由需求单位找校外5位专家认证并出具论证意见(专家签字要与论证意见在同一页,专家论证意见需明确为什么要采购进口设备,主要有两类意见:国内无同类产品或国内同类产品其技术精度达不到教学科研所需。意见要写清楚进口产品和国产产品差距在哪里,要有数据说明,能够量化,不要简单的一句‘国内产品达不到科研要求’)后,附详细技术参数。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一)报送时间

请于2018年7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给李艳。

(二)报送方式

1.书面材料一份,使用统一的格式,用A4纸张打印,附件1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实验室管理处审批。附件2按进口设备采购项目分别填写,负责人签字盖章。

2.电子文档发送至hainingliyan@163.com

3.纸质稿报送地点:一号实验楼301(报送前请事先电联)

联系方式:28865657/13758228642

4.咨询电话:

公管处采购管理咨询电话:28862900;联系人:朱玮。

计财处经费审核联系电话:28867539;联系人:周松涛。

生科院实验中心办

2018年7月19日




附件一:杭州师范大学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科研、专项及其他经费)

附件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核准表

杭州市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

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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