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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之四:举一反三 引以为戒——中央纪委曝光7起问责典型案例之后(下)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 : 2018-08-02     点击 : 140

       6月27日,中央纪委公开曝光7起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引发各界广泛关注。

各地区各部门举一反三,主动对照案例,积极查找自身存在的薄弱问题,曝光各自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把自身摆进去,对照检查问题

“现将您分管部门党组织今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提醒事项清单报送给您,请按照‘一岗双责’有关要求,严格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切实加强整改……”近日,江西省宁都县某副县长收到了一份来自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履责提示函。

江西省宁都县对照中央纪委通报要求,自7月5日开始,由县委常委和副县长分别带队,协同县纪委监委有关人员,对各部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检查中问题突出的部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履责提示函,督促履行好“一岗双责”。

中央纪委曝光7起典型案例后,各地区各单位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对照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工作推动不力等重点问题。

安徽省霍山县结合实际情况,对前期查处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梳理,问责了一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并于7月12日公开曝光了9起失职失责典型案例。

云南省纪委监委连续通报了6批49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自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进驻云南以来,截至7月5日督察工作结束,共转交云南省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1959件,目前已办结1346件,问责764人、单位51个。

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深刻汲取中央纪委曝光典型案例的教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层层传导压力,曝光典型案例已成常态

中央纪委曝光典型案例2天后,贵州省纪委监委也通报了4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包括遵义市播州区农牧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健在内的多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2016年6月至2017年11月,王健在担任播州区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该局1名副局长、2名干部、1名工作人员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收受他人礼品礼金等问题,分别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8年4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王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这一案例警示我们,落实主体责任决不能当‘甩手掌柜’,必须把担子担起来,扎扎实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播州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刘华说。

6月28日,四川省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7月4日,江苏省南通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辽宁、陕西、湖北等地也对一批被问责典型问题公开曝光……

如今,对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不力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已经成为各地的规定动作。据统计,2017年,中央纪委共通报曝光12起管党治党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纪委共通报曝光204起典型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问责已经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建立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既体现了‘严’和‘实’的精神,也可以通过一个个具体鲜活的案例,发挥警示作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说。

认真履职,督促主体责任落实

“6月6日与州委常委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召开两次州委常委会研究省委巡视整改工作;6月29日到文山市喜古乡新寨村党总支讲党课……”

7月初,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了州委书记童志云交来的今年第二季度落实主体责任的“作业”。

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为党委主体作用的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

以上海市闵行区为例,该区纪委监委改变以往“年初一张‘责任清单’管全年”的做法,对巡视巡察、日常监督等工作中发现的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以书面形式抄告给分管或联系该单位的区领导。

该区还要求,收到抄告的区领导要及时督促分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并填写整改情况回告单,将整改情况回告区纪委监委。此外,抄告的问题以及回告的整改情况均要向主要领导报告,便于党委书记第一时间全面掌握情况,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在履行责任过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不断加大督促力度。浙江省纪委坚持每年召开履行主体责任汇报会,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约谈等。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和所属部门党委(党组)一把手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面对面接受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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