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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杭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相关政策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党院办     时间 : 2018-09-01     点击 : 253

各位老师:
       为保证我校教职工及时享受杭州市高层次人才政策的住房、医疗、生活等待遇,根据《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关于扩大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范围的通知》、《杭州市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就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申报外,申报杭州市高层次人才政策待遇的教职工,应先完成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相关政策文件及申报条件,见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http://rc.zjhz.hrss.gov.cn/。
二、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1. 申请受理。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条件、且未进行过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的教职工,请提供部门、姓名、工号、身份证号、手机号、邮箱,加人事处人才办QQ 3531816465 ,由人事处分配系统登陆帐号。
2.在线填报。通过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系统,在线填写《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用原件扫描成PDF格式文档),完成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认定结果每满两年需要重新备案登记,才能继续享受杭州市高层次人才的各项政策待遇。
三、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备案
经认定的人才,在认定满两年前的二个月内,可以进行备案申请;经备案后的人才,在满两年前的二个月内,可以进行再次备案申请。
备案工作通过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进行,人才本人用原账号登录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http://rc.zjhz.hrss.gov.cn/,在线填写《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结果备案登记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四、杭州市高层次人才E类及以上,可按规定享受杭州市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杭州市高层次人才D类及以上,可按规定享受杭州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小客车上牌补贴、杭州市医疗保健服务。
五、毕业后一年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应届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归国留学人员,可申请杭州市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
六、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办理流程,请每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行政楼五楼办事大厅卫生所窗口,咨询电话28860152。
七、学校高层次人才享受附属医院医疗保健服务办理流程,保健服务对象为国家、省、市级人才,卓越人才、教授等,由各学院(部门)于每年3月、9月底前向人事处递交新增高层次人才学校附属医院医疗保健服务的人员申报汇总表(附件1),经人事处认定后,由卫生所每学期办理一次。
请各位老师及时办理各项申报。如有不明,请联系院办,咨询电话28865333、2886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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