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机构:
为提高我市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美丽杭州”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根据《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资金管理办法》(杭科农〔2018〕132号、杭财教会〔2018〕153号)),根据市科委《关于征集2019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自主申报项目的通知》。我校现现开展此项工作,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征集范围为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自主申报项目。
二、支持重点
农业科研自主申报项目重点支持现代种业、智慧农业、生态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社会发展科研自主申报项目重点支持资源环境、节能减排、城建交通、公共安全、生物医药、医疗卫生等社会发展科研领域。
三、申报要求
项目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首次申报需先注册,联系科研院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网址:http://220.191.210.97:8080/WebHall/WebIndex.aspx,请使用Internet Explorer 浏览器,且版本在 IE 7.0至IE 9.0之间,以免出现其他问题)。
2、网上审核。申报人网上申报填写完成后请勿直接打印,需联系科研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
3、书面报送。将纸质版一式3份(申请表(网上打印)+可行性报告(见附件)+承诺书(见附件)按顺序装订成一份。交各学院科研管理人员,由各学院汇总申报项目清单,上报科研院。
4、各申报人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项目一旦受理后,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各项指标原则上不能更改,立项后合同中各项指标按照申报材料自动生成。
5、申报人要严格控制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单个项目市级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医疗卫生项目不超过8万元,由市卫计委归口管理的医疗卫生项目限报150项,并标注是否重点专病专科项目)。申报单位为非企业单位的,采取事前资助的方式,按项目进度分期资助,自筹资金不作要求,单个项目市级财政资助资金不超过申请资助资金。
6、同一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自主申报项目并尚未结题验收,不予申请承担新的同类项目。申报单位列入省、市科技部门信用不良记录的不能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四、受理截止日期
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10月10日;各学院纸质版上交截止日期:2018年10月12日。跟据“市阳光办”要求,凡超过项目申报和推荐报送截止日期的将不予受理。
五、咨询
科研院联系人:高旭 电话:28868095 咨询QQ群:643171260
徐虹 电话:28865132
附件:项目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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