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关于执行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二批) 激励费发放审批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科研办     时间 : 2018-11-19     点击 : 239

各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师大发〔201733号)文件规定,下半年集中受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激励费发放申请和审批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激励费发放要求:

1、发放范围:2015-2018年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有间接经费到账),并已按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

2、发放对象:激励费仅发放给项目负责人及成员(以国家基金计划书中的人员名单为准)。

3、发放额度和比例:间接经费按自然年度分批次入账后,项目组每年可发放的额度为当年入账的激励费总额的70%(不含历年结余部分)。

二、发放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财政科技项目激励费发放申请表》(附件1)两份+《激励费发放表》(财务系统填报生成)两份+国家基金计划书(含计划书封面+经费预算页+成员页)一份,由学院汇总、初审,统一报送至科研院。

2、请各单位于1128日前将材料报至科研院。

3、科研院审批后,发回学院,由负责人到计财处办理报销手续。

三、联系方式:

科研院:徐老师、高老师   28865132/28868095

计财处:李老师   28861867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财政科技项目激励费发放申请表》

科学研究院    

20181119

杭州师范大学财政科技项目激励费发放申请表20181119


联系我们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本科招生热线:0571-28865324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1205
学院联系电话:0571-28868882、28865333

关注我们
学院团委微信
Copyright © 2020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电话:0571-28865333
浙ICP备11056902号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