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学科建设及导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现开展我校2018年下
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1.依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杭师大研〔2015〕2号)相关规定开展遴选工作。
2.遴选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从学科建设的全局出发,遵守有利于巩固和加强现有学位授权点、有利于学科建设和学科结构优化、有利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本原则。
3.遵循“按需设岗、坚持标准、择优遴选、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遴选基本条件
参照《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杭师大研〔2015〕2号)文件中“导师遴选”章节内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材料递交
11月28日前,各单位递交《杭州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仅需电子稿)、《杭州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仅需电子稿)、《杭州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指导教师申请表》(仅需电子稿)和《杭州师范大学2018年下半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结果汇总表》(纸质稿签字盖章和电子稿)。逾期的,则顺延至2019年审核发文。
四、其他事项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高度重视在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审核中涉及的学术道德规范问题,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在材料申报过程中有造假行为者,一经发现,予以取消本次和下一次申报资格。
2.联系人:潘晓英,联系电话:28868211。
附件: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杭师大研〔2015〕2号
因学院要进行材料汇总,院内上报截止日期为11月26日,请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培养科
行政楼825,联系人:卢珏,联系电话 28861205,E-mail:lujue_0928@163.com。
研究生培养科
2018年11月20日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本科招生热线:0571-28865324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1205
学院联系电话:0571-28868882、2886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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