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测评和各项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46号)等相关办法完成各年级学生(包含预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6〕27号)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的相关要求,做好各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包含预科学生)的评定工作。
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5〕57号)的规定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做好2015级学生师范专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需要提交的材料:综合素质测评表(电子版)。
2.报送要求:各班级请于3月11日前完成各项评比,报送电子稿,请按统一格式要求(具体格式见附件)。
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是加强学生教育与管理,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有效手段。要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评选工作。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院学工办联系,联系人:倪老师,联系电话:28865324;报送地址:行政楼833。电子稿统一发送至邮箱344718986@qq.com。
附件:综合素质测评表
生科院学工办
2019.2.21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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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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