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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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党院办     时间 : 2019-06-17     点击 : 252

根据浙江省《关于做好〈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浙教人〔1998〕146号)文件精神及杭州市教育局有关通知,现就继续做好2019年我校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对象:

在校从事教学工作,至2019年8月底,教龄满30年,能履行《教师法》第八条规定的各项义务的教师。教龄以从事教学工作的实际年限计算。

二、材料报送要求

1.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纸质稿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电子稿、近期正面一寸照片(背面写上学院、姓名)交学院办公室。

2.学院填写《申报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教师名册》,加盖学院公章。

3.学院将上述两表纸质稿、电子稿和照片于6月20日前上交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高老师、钱老师   联系电话:28865327   电子邮箱:sky5327@163.com

附件1:.《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

附件2《申报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教师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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