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根据《杭州师范大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杭师大人[2017]1号)有关精神和学校管理岗位聘任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管理职员岗位校内招聘和职级晋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和原则
(一)工作内容。包括以下两项:
1.部分职员和主管岗位校内招聘。根据机构和职能调整、干部轮转和岗位人员变动等实际情况,对核定设置的部分空缺职员和主管岗位进行统一的校内增补招聘。
2.普通五、六级职员晋升评聘。对符合普通五、六级职员聘任资格条件的管理岗位职员进行晋升评聘。
(二)工作原则。管理职员评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重在实绩、兼顾年资、择优选拔、岗位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聘程序。
二、部分职员和主管岗位校内招聘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现聘在岗人员(包括校聘非编人员),符合相应岗位的基本要求和具体申报条件,能切实履行所聘岗位的职责任务。具体申报条件按《杭州师范大学管理岗位聘任实施细则》(杭师大人[2017]6号)规定执行。其中有关任职年限计算截止2019年6月30日。
(三)聘任程序。按规定的校内竞聘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职员岗位申报表》、向设岗单位申报。专职辅导员须经学工部报学校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2)单位评荐:由设岗单位对应聘者的资格、工作情况进行审核,组织民主测评和综合评议,确定推荐拟聘人选。
(3)学校评聘:人事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符合职员岗位条件的跨单位申报者,办理校内转岗聘任程序。对符合条件的主管岗申报人选提交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评议,主管岗申报人员须到会进行工作述职答辩,评议通过者经公示、学校审定后聘任。
(四)有关规定
1.本次校内招聘人员,现聘管理岗位的,本次聘任后现聘职员职级不变;现聘教师、辅导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上述管理岗位的,则按本人条件和设岗等级转定职员职级。校聘派遣人员按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确定。
2.各部门(单位)所设主管岗位若无合适人选,可暂时空缺;若应聘人员不符合主管岗任职条件或暂不适合聘任本单位所设主管岗,可按一般职员岗位聘任。
三、普通五、六级职员晋升评聘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现聘管理岗位的在编在岗人员,符合《杭州师范大学管理岗位聘任实施细则》(杭师大人[2017]6号)规定的普通五、六职员申报条件,能履行所聘岗位的职责任务。其中有关任职年限计算截止2019年6月30日。
(二)评聘程序
1.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根据申报条件,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管理职员职级评聘申报表》。所在单位对申报者进行考核推荐,在一定范围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推荐意见。
2.学校评议和审定。人事处对单位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提交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评审,经评议确定拟聘人选,经组织考察、学校审定、公示,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批准后聘任。
(三)有关规定
1.职员职级晋升后,享受相应职级的工资待遇。现受聘在管理岗位又保留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工资待遇人员,如选择参加五级、六级职员晋升,晋升后按职员级别兑现工资待遇,不再执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工资待遇。
2.现任中层干部申报五级普通职员,须报经组织部同意并由组织部进行推荐。原“双肩挑”干部聘任五级普通职员后不再实行“双肩挑”管理。
3.辅导员岗位的校内职员职级晋升,按照《杭州师范大学辅导员管理岗位聘任实施细则》(杭师大人[2017]7号)有关规定进行,由学工部组织晋级考评推荐。
四、有关说明
(一)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7月2日下午5点。个人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评聘资格,纸质稿上交院办、电子稿发送至sky5327@163.com。
(二)申请主管岗评聘的须参加评审现场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钱永生、高晓芬、2886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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