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预通知》(附件1,附件2),现将我校开展此次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范围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二)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的推荐范围为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1.推荐人员必须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且积极主动承担本专科、研究生教学任务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育人效果好,近五年教学业绩考核成绩原则上均要求在良好以上等次。高校辅导员、思想政治课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担任学校校领导(含副职领导)、二级机构负责人不得申报。
3.现聘校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直属单位的“双肩挑”教师按学科归属向所在学院(部)递交申报材料。
(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范围为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
推荐人员必须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学校担任副厅(局)级及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个人不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1.学校推荐上报名额: 各1名。
2.各学院(部)推荐名额:原则上推荐 1名,超过1名请排序。
三、评选条件
具体参见附件1中的“三、评选条件”相关规定。
四、推荐办法和报送材料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坚持评选条件和标准,坚持走群众路线,严格评选程序,推荐人选要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要坚持正确的导向,切实把好事办好,切实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把真正的优秀人物推荐出来。
2.提交初报材料。初报材料包括评选推荐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3)、推荐对象主要事迹(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须深度挖掘,精心整理)。纸质材料一份请加盖公章,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通过学院(部门)报送。
3.今年的推荐工作要求高、时间紧,所有材料请于7月3日(周三)下午5:00前报送至学院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sky5327@163.com。。
联系人:钱老师、高老师 28865333、2886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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