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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搬迁3号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实验中心办     时间 : 2019-09-05     点击 : 386

现发布学院搬迁3号通知更新全院整体搬迁计划如下:

1、细胞房、人工气候室等特殊用房将于1030日前后达到调试使用状态。

297日前,斯尔福公司对原利旧实验台桌的建设内容进一步核实,现场测量尺寸,确定新建实验台桌订单,下单生产。

3915日前,建设处所属施工单位完成危化品仓库和学院2个信息化机房的建设工作。916-20日,学院搬迁小组安排仪器调试公司对机房进行调试和试运行。预计921日可将15-110的机房交付使用。

4920日前,斯尔福公司完成第2批用房(实验室和办公室)建设,达到基本成型条件。于915日前将这批房间信息汇总后发送给搬迁小组。

5921日至25日,安排第2批用房涉及的课题组和教师整体搬迁。搬迁内容包括实验耗材(非化学试剂)、普通仪器设备(含大体积、较重的普通仪器设备)。

6925-30日,具备搬迁条件的大型仪器搬迁。

7921-25日,提请实验室处安排化学试剂搬迁,期间搬迁小组组织气体钢瓶搬迁,搬迁范围以教学实验室和第2批用房涉及的化学试剂和气体钢瓶搬迁。

8925日至30日,仓前实验楼整理化学试剂,准备教学实验。预计107日教学实验室可投入运行。

91010日前,斯尔福公司完成全院的用房(实验室和办公室,除特殊用房外)建设,达到基本成型条件。搬迁小组于930日检查全院的用房建设。

101010日至15日,安排余下的课题组和教师整体搬迁,除需在下沙保留实验室以外(下沙保留实验室,需对应的实验室负责人于930日前提交下沙实验室保留申请,经学院分管实验室领导审核后,上报校公管处和实验室处,最终以校公管处和实验室处回复意见为准)。搬迁内容包括实验耗材(非化学试剂)、普通仪器设备(含大体积、较重的普通仪器设备)。

11108-31日,剩余大型仪器搬迁、安装、调试。

121010-15日,提请实验室处安排化学试剂搬迁,期间搬迁小组组织气体钢瓶搬迁,搬迁范围以教学实验室和第2批用房涉及的化学试剂和气体钢瓶搬迁。

131015-31日,学院搬迁小组对下沙1号楼和5号楼除保留实验室外的所有房间进行清理。

根据上述计划安排,请所有老师提前做好实验室和办公室的物品打包整理工作,具体要求见“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搬迁2号通知”。916日,学院搬迁小组将根据斯尔福公司上报的第2批用房信息,发布搬迁4号通知——第2批搬迁实施方案,明确涉及的课题组和相关教师。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搬迁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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