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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1学期专业转换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教学科     时间 : 2019-11-01     点击 : 385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以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9-2020-1学期专业转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转换管理办法》(杭师大教〔2018〕11号)文件,专业转换工作由学校进行统筹安排,原则上各师范类专业接受转入学生计划数应不超过当年级师范专业建议人数(附件1的20%,其他专业应根据社会需求和教学资源实际,尽可能满足学生专业转换需求。

(二)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

1.116日前,各学院根据学校文件要求成立专业转换工作领导小组(应含纪委书记),制定专业转换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向学生公布。制定各专业拟接收学生计划及考核安排(附件3),录入系统并报教务处审核。1114日,教务处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2.1115日-1121日,学生根据本人实际和转专业条件要求,网上填报《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http://jwgl1.hznu.edu.cn/),填报成功后随附成绩单、转专业申请表(务必在填报期间网上打印并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请转入的学院

3.1127日-124日,接收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由接收学院落实并通知学生参加。

4.125日前,各学院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在学院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包含学生考核成绩,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接收学生名单(附件4)、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及相关证明等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5.13日前,各学院专业转换学生名单经教务处审核、公示后发文公布。

(三)注意事项

1.学院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加专业转换工作的透明度,做好专业转换工作的审核、考核及录取工作。做实做细实施方案,方案应包含专业计划接收人数组班数、时间安排、组织程序及考核方式等内容。学院考核的原始材料注意存档备查。

2.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转专业申请表填完后需在报名期间内打印完成并向转入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时参加专业转换的相关考核,逾期不予受理。

2.学院拟接收学生名单公示后,学生可在当学期选课期间,根据拟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选课但须照常参加当学期原专业的学习和教学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违反校纪、校规者,取消其专业转换资格。

3. 申请专业转换学生需完成专业转换当学期所有的教学活动,所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全部如实记入成绩档案。

4.获准转专业名单公布后,接收学院在下学期开学之前须对专业转换学生进行学习计划、课程学分转换与认定等方面的指导,发放专业培养方案人手一册。

5.获准转专业名单公布后,学生在下一学期需按新编的行政班级参加各类教学活动。学院教务科应将所接收的学生名单报送本院学工办,学生自行联系转入学院辅导员确定个人住宿、学院学生活动安排等。


                                    教务处

                               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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