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实践课程设置及要求,现启动2018级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师合格水平达标(2学分)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达标项目及考核要求
二、达标成绩评定
1.各学院成立教师合格水平达标考核专家组,要求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基础教育学校的专家1-2人。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师合格水平考核评价标准》(见附件1)分单项进行评分并合计各单项总评成绩作为终评,考核结果分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70分至89分)和不合格(69分及以下)三个等级。
3.若其中某一单项的考核成绩不达标(单向得分低于单项总分值60%),则视为总评成绩为不达标。
三、其它相关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师合格水平达标考核的宣传动员工作,及时将考核内容和要求通知到相关研究生,并认真做好考核的培训和相关组织工作。
2.请各学院于2019年12月25日前完成该项工作,并将《杭州师范大学2018级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师合格水平达标考核成绩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稿和纸质稿(分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各一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803室),相关材料学院自行存档。
3.请各学院加强对教师合格水平未达标研究生的指导,并组织补考。
4.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28861029;邮箱:50632514@qq.com。
附件1 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师合格水平达标考核评价标准
附件2 杭州师范大学2018级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师合格水平达标考核成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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