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浙江省“万人计划”是我省培养支持本土高层次人才、做大做强人才队伍基本盘的重要抓手。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浙组〔2017〕5号)有关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今年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将在原基础上,新增数字经济、生命健康两个专项。现就做好2019年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2019年,浙江省计划在原50名(全省)青年拔尖人才的基础上,新增数字经济、生命健康两个专项,分别遴选30名和20名青年拔尖人才。
数字经济专项遴选范围为在我省从事数字经济基础或应用研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发展、产业数字化转型以及数字化治理等的创新创业人才;生命健康专项遴选范围为在我省从事生命健康基础或应用研究、生命健康服务业、生命健康制造业等的创新创业人才。
二、条件要求
(一)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2018年11月1日前入职的);
3.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二)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创新人才(填写附件1)
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成长为领军人才的潜力。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2)近5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下同),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与过国家级重点科技项目、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或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科技项目、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等,并取得重要的科研成果;
(3)领衔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省级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等,或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创新载体的骨干成员;
(4)在我省重点产业领域,担任企业科研团队的负责人,运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解决成果转化过程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
(三)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青年创新人才(填写附件2)
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出类拔萃,获得创新性成就或创造性理论成果,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具有成长为领军人才的潜力。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内,主持过省部级社科、人文、金融类重点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
(2)获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等重大科研成果(前三名),或其他领域社会公认的省级以上重要奖项(前三名);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重要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过有重要社会影响的著作;
(4)在金融产业发展、融资方式创新、金融风险控制方面,有深刻研究和理论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理论模式、产业模式和金融服务产品,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四)数字经济、生命健康专项人才(创新人才填写附件1)
在数字经济、生命健康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同时,在符合上述创新创业人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报人员目前正在从事数字经济、生命健康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具有较大创新前景和突破可能;
(2)申报人员目前正主持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或主持承担对数字经济、生命健康领域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力、项目立项书注明50人以上且项目金额1000万的企业自主研发创新项目,具有明确的研究开发目标和技术路线,预期能取得标志性成果、开发战略创新产品或成功实现商业化应用;
(3)创办的企业为我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领域的独角兽企业;或创办的企业正在进行数字经济、生命健康领域技术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或创办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创新商业模式,能够填补市场空白;
(4)经专项举荐委员会认定,符合我省数字经济和生命健康产业发展需求、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其他青年人才。
(五)具有特殊专长的中医药人才 (填写附件1)
经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在中医药领域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的中医药人才,确有专长的申报年龄可适当予以放宽。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浙江省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2.对某些病症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是当地公认最具有代表性和最有影响力的中医药人才。
三、申报推荐程序
1、各学院(部门)推荐初步人选。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推荐材料的形式审查和审核,原则上每个学院限推1人;
2、人事处(人才办)复核,对推荐人选是否符合推荐条件进行复核;
3、专家评审,会同职能部门和相关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并确认推荐人选。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加强对人选德的考察,确保人选质量。推荐人选应为各学科领域的优秀青年人才。
2、省“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国家和省“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和省级入选者不再重复进行推荐。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再次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
3、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内容应一致。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
同时,今年开始实行网络申报。经学校同意推荐的申报人,按照省里统一分配的用户账号登录浙江省人才服务平台(http://service.zjrc.com/),进入“人才工程”栏目,选择省级重大人才工程“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入口,网上在线填报申报书,并上传相关资料。
(一)创新类人选申报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单位公文(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公示情况、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3.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用人单位任职证明材料等。
(二)申报时间
各位教师于11月26日下午4点前前将申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至学院党院办,逾期不再受理。相关表格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新文件”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钱永生 高晓芬 电话:28865333、28868882 邮箱:sky5327@hznu.edu.cn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本科招生热线:0571-28865324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1205
学院联系电话:0571-28868882、28865333
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电话:0571-28865333
浙ICP备11056902号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