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研人员:
根据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对于所有涉及人体的项目研究,在申报之前需要完成生物医学伦理审查。请各相关项目申请人如实填写我校《2020生物医学伦理审查材料》,审查材料题目必须与申报题目完全一致,避免不需要的重复审核。因今年特殊情况,为方便各位老师填写,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秘书处经各委员审核后简化了相关材料(见附件),请按要求办理:
1.相关项目申请人请将填写完成后的生物医学伦理审查材料电子版签署电子签名后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并以“学院+姓名”格式命名。请项目申请人发送至各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进行初步形式审查,科学研究院在集中申报期原则上不接受项目申请人单独提交相关材料;
2. 学院形审通过后,请将本学院涉及的生物医学伦理审查材料电子版集中汇总,并于2020年3月25日16时前发送至我校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秘书处邮箱kejichu@hznu.edu.cn;
3. 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各委员对相关材料进行复审,期间可能会有修改过程,届时将以邮件等形式另行单独通知,直至审查通过;
4. 鉴于当前形势及校区间路途较远,本次通过复审后的伦理审查材料电子版,届时由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秘书处集中打印、盖章,经扫描后于3月28日返给各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电子版。
5. 请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将盖章后的生物医学伦理审查表的扫描件返还项目申请人。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在申报阶段出示的各类证明仅用于项目申报使用,不得作为他用!
请各位申请人按时间节点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请涉及人体的项目研究负责人于2020年3月2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cuishuhan1022@163.com。
科学研究院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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