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根据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杭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考核办法
(一)凡受聘在岗的在编教职工、校聘制非编工作人员均需参加年度考核。
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和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的考核;初次就业且实际工作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具体考核办法和要求见附件《杭州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二)各二级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由单位考核工作小组(可由学院聘任委员会、党政联席会等兼任)负责实施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优秀比例控制在本单位、部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不含中层领导干部)的13%以内。中层领导干部由组织部组织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单列。
(四)校部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原则上按部门进行,人数较少的部门以党支部为单位,若干部门合并为一个考核组。
二、网上年度考核系统使用办法
(一)本年度考核方式和相关说明如下:
1.本年度考核实行网上填报、单位审核的办法,参加考核人员需在年度考核系统中进行个人填报,按要求填写本年度个人总结。
2.教学科研人员还须填写教学、科研和服务工作情况,其中教学工作按本年度春、秋两个学期核算;为简化填表,科研业绩由系统自动采集科研系统中2019年的相关数据。
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杭师大党办[2019]2号)文件要求,将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具体请按文件执行。
(二)年度考核系统个人填写指南见附件。具体安排如下:
1.教职工通过考核系统提交个人年度考核表。线下不纳入系统考核的非校聘非编人员填写线下年度考核表,在3月29日前通过考核系统填写提交本人考核登记表或线下发送至sky5327@hznu.edu.cn。纸质稿在4月3日上交学院党院办15-302。
三、注意事项
1.年度考核工作是教职工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请各单位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考核工作,及时提醒本单位教职工尽早完成年度考核填报工作。
2.各单位要及时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人反馈。对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被考核人应在《年度考核表》“被考核人意见”栏内签署意见。
3.“双肩挑”人员需填写专业技术岗位履职情况。
4.各单位对不纳入系统考核的非校聘非编人员或项目派遣人员,可参照本通知要求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联系人:钱永生 高晓芬 电话:28865333、28868882。
2.杭州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不纳入系统考核的非校聘非编人员)
3.《杭州师范大学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杭师大党办[20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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