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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院】关于我校开展2020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研究生培养科     时间 : 2020-04-23     点击 : 229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0〕0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报送

(一)直接认定类

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案例。

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案例说明书(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作者授权书(附件二,需本人签名、手签)、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三,请在“备注”中写明认定单位和认定时间)及被认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各类材料一式一份。

2.电子材料:案例说明书(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作者授权书(手签的扫描件)、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和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文件夹命名:“杭州师范大学+第一作者姓名”,各文档命名:例“作者授权书+杭州师范大学+第一作者姓名”。

(二)申请认定类

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案例说明书(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作者授权书(附件二,需本人签名、手签)、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三),以上各类材料一式一份。

2.电子材料:案例说明书(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作者授权书(手签的扫描件)、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各文件夹命名:“杭州师范大学+第一作者姓名”,各文档命名:例“案例正文+杭州师范大学+第一作者姓名”。

二、进度安排

(一)各单位将申请材料汇总后,于5月20日16:00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质量办(行政楼803办公室)。

(二)研究生院负责组织专家评审,选择优秀教学案例,于5月29日前报送至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

三、其他事项

(一)凡承担“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应积极参与本次申请工作,若所申请的案例被认定为“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今后可作为学校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题的重要依据材料。

(二)2019年资助建设的校10个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应组织相关老师积极申请,此项工作为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任务考核内容之一。

(三)此次申请的所有案例,获校内评审专家打分80分及以上的,将全部列为下一批“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给予立项资助。

(四)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一;案例说明书(上交的纸质材料)需A3双面打印,骑缝装订。

(五)研究生院联系人:万林华,联系电话:28861029。

   学院联系人:羊雪芹,联系电话:28861205。


附件材料: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 各类附件材料



相关链接: 关于我校开展2020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的通知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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