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构)、项目负责人: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研究的实施意见》和“三评”改革要求,深入实施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尖峰计划”,根据《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要求,以建成创新型省份和高水平建设科技强省为目标,聚焦打造科技创新高地,强化对基础研究领域重大问题的深度研究和前瞻性谋划,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导向,以多元投入为途径,以闭环管理为抓手,不断提升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夯实我省创新发展的源头基础。
(一)坚持聚焦重点战略目标。深入实施“尖峰计划”,围绕打造“互联网+”、生命健康两大科技创新高地和谋划打造新材料科技创新高地,优化资源配置,2021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在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支持经费占比为80%左右,其他领域20%左右。
(二)坚持改革创新制度设计。改革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形成机制,探索揭榜挂帅机制、赛马机制,解决“急难险重”科学问题。选择部分重大和杰青项目根据进展绩效进行动态管理、分类支持,绩效明显的给予全额资助,绩效不及预期的减少或取消后续资助支持。深化项目管理机制,强化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理,实施重大、杰青项目研究进展定期报送制度,绘制攻关全流程图和进度表,标注里程,挂图作战。建立有利于原始创新的评价制度,在项目评审立项和结题验收等环节,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优化项目经费使用机制,选择部分杰青项目试行经费使用“包干制”。
(三)坚持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发挥好基金“种子资金”的作用,构建发现和培养青年科技人才的资助体系,通过杰青、重大、重点项目培养一批高水平的青年基础研究领军人才。支持在站博士后申请自然科学基金探索项目。
(四)坚持围绕创新发展需求。坚持需求导向和自由探索引领并重,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促进应用基础研究与企业需求深入融合,解决一批我省产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支持我省创新型领军企业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开展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推进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优先支持长三角协作研究。
(五)坚持引导多方力量投入。鼓励社会各界联合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按照突出重点、规范管理、统一标准的要求,支持地方政府、社会团体、企业等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共同建立联合基金,加快构建财政引导、多方参与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
二、申请项目类型
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含自然科学基金和公益技术应用研究两类计划。自然科学基金主要资助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和管理科学等领域中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以及战略性前沿技术研究,公益技术应用研究主要支持科研人员围绕服务企业技术创新、行业科技进步需求开展产业发展共性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以及社会公益领域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
自然科学基金受理项目类型分为:重大项目、杰青项目、重点项目、探索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学术交流项目(学术交流项目申请通知另行发布)。
公益技术应用研究受理项目领域为: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国际合作、实验动物、分析测试。
三、申请要求
(一)2021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入口为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入“省级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网址: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impleCode=ff8080815d551320015d58a5a2f200222331001216001&webId=1),点击“在线办理”,跳转至“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登录页面,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申请项目。项目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项目申请填写指南”和“各类项目申请指南”。
(二)各依托单位按照申请系统设定的限项额度,组织年度申报工作,其中35周岁以下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少于申请总量的40%。探索项目中35周岁以下且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不低于50%,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中应有一定比例为40周岁以下的科研人员。有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的依托单位应审核推荐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请项目。
(三)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研人员给予倾斜支持。
四、申请和评审工作安排
(一)校内申请工作安排
1.由于系统试行分批次开放填报与依托单位审核功能(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20日),根据系统限额数量,结合各学院申报调研数据,现将我校申报阶段的时间节点和流程安排如下:
项目类别 | 申请人系统填报日期 | 项目类别 | 纸质材料 | 校内评审时间 |
省基金项目(探索/重点/重大) | 5.20-6.10 | 限项 | / | 6.11 |
省基金项目(杰青/联合) | 5.20-6.10 | 不限项 | / | / |
省公益项目 | 5.20-5.27 | 限项 | 一式两份 | 5.28 |
省公益项目(实验动物/分析测试) | 5.20-6.10 | 限项 | / | / |
2.伦理审查。实验动物相关伦理审查的要求详见实验动物中心网站http://lac.hznu.edu.cn/news/news.html(动物中心联系人:顾老师,28868851);生物医学伦理审查通知详见科技网https://kyc.hznu.edu.cn/tzgg/;(科研院联系人:高老师,28868095)。伦理审查校内截止时间:5月13日。请涉及伦理审查的项目,将相关表格于5月13日前发至cuishuhan1022@163.com。
另外,应我校实验室设备处管理要求,涉及实验室操作的项目申报人员,需要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将于项目立项后和计划书一起交。
3.承诺书。本年度申报项目需上传申请人承诺书(博士后人员上传博士后承诺书),负责人将个人承诺书打印、签字后,交所在学院集中办理(慎园15-303)。截止时间:5月13日。
(二)申请受理安排
由基金办牵头负责对依托单位和项目申请人是否具有良好的信用、是否符合指南的基本要求、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规范等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统一受理并进入下一步评审;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不予受理,并将结果反馈依托单位和申请人。
(三)评审工作安排
1.专业评审(计划于2020年7月):采取网络评审方式。按项目类型和学科代码后,从省科技专家库中随机抽选同行专家进行网评。各申请项目依据专家评审得分综合分类排序,按一定比例确定拟提交立项评审的项目。
2.立项评审(计划于2020年8月下旬):采取会议评审方式。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杰青项目实行答辩评审;联合基金项目按联合基金协议约定进行会议评审;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探索项目和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分别由省基金办与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组织评审。
3.决策(计划于9月中下旬):由省基金办牵头根据立项评审结果提出立项建议,报请省科技厅和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议批准。
五、信息公开与反馈
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评审工作实行全程公示与反馈,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
(一)公示内容:申请项目清单及各项目组成员、申请人曾主持和正在主持的国家和省部级项目等简表内容;通过专业评审的项目清单;拟立项项目清单及申请书摘要内容。
(二)反馈内容:对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反馈形式审查结果;专业评审通过标准及专家评审结果;立项评审结果。
(三)公示网站:省科技厅、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门户网站。
申请人若对不予受理或不予立项的决定有异议,可自反馈结果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提出异议申请。
六、科研院联系方式
徐老师,28865132;行政楼608办公室。
(本附件含:
1.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条件
2.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填写指南
3.基础公益研究计划依托单位申请限额
4.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请指南
5.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6.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请指南
7.自然科学基金探索项目申请指南
8.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9.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申请指南
10.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重点支持领域和研究方向
11.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书
12.博士后申请2021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承诺书
13.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常见问题汇编)
科学研究院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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