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2020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提名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20〕20 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号,附件1)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和已通过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7.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二、提名材料与公示要求
各类项目均按照通用项目或专用项目的分类分别进行提名,不限名额。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
(一)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所有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
1.通用项目请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6月1日起凭提名号(联系科学研究院曾老师获取)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按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
2.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
3.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0年6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司进行成果登记。
(二)公示要求
1.通用项目按照《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并上传公示情况,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
2.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提名材料报送
电子版材料报送:请填写相对应类别提名书(见附件2)于6月15日前报送科学研究院,同时递交支撑材料,以便科学研究院初审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用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我校提名项目通过省教育厅提名,省教育厅截止时间6月29日前,教育部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17:00(此时通用项目系统关闭,系统关闭后无法提交)。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由提名单位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
纸质提名材料报送: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1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2份(附件3,选填)。纸质提名材料于6月30日前报送科学研究院(行政楼616室),科学研究院审核后于7月2日前寄达教育厅,由教育厅审核汇总后统一于7月3日寄教育部。教育部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7日。
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28866892;邮箱:hsdkyycg@163.com。
附件2.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只发电子版)
科学研究院
2020年5月28日
请要报奖的老师将提名项目的奖励类别,项目名称和第1完成人于6月1日前告知科研办,以便取得项目的提名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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