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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满考核】关于开展杭州师范大学卓越人才计划特聘岗位人员下半年期满考核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党院办     时间 : 2020-10-14     点击 : 117

各位教师: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拟开展卓越人才计划特聘岗位人员、高层次人才、预聘制人员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本次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2017年引进和选拔的卓越人才计划特聘岗位人员、高层次人才以及预聘制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期满考核内容

期满考核重点考核卓越人才、高层次人才、预聘制人员岗位目标任务协议或聘用合同中确定的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三、考核要求

(一)个人填写材料

依据双方签订的岗位聘任合同,各考核对象填写相应材料如下:

1. 卓越人才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卓越人才特聘岗位期满考核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2。

注:延期期满考核人才在原个人期满考核表中补充填写2019-2020期间相应的新增业绩,标黄突出显示(之前个人业绩已审核),并按要求提交新增业绩的相关佐证材料。

2. 高层次人才填写《杭州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期满考核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3。

3. 预聘制人员填写《杭州师范大学预聘制人员期满考核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4。

以上纸质稿和电子稿提交各学院办公室。

(二) 学院组织考核

1. 学院审核。请各学院准确、详细审核考核对象考核登记表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

2. 院学术委员会评荐。人才考核工作事关学校事业发展和人才切身利益,请学院学术委员会结合卓越人才、高层次人才、预聘制人员的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准确核实、民主评议,提出明确考核意见及结果。

3. 请各位老师将《考核表》、《汇总表》的纸质稿,与电子稿一起,送至党院办。

聘期为9-10月的请于10月17日12:00前提交材料;

聘期为12月的请于11月25日12:00前提交材料。

(三) 学校审核

期满考核由学校组织,依据学院提出考核意见和聘任意见,按聘任合同中确定的岗位职责进行聘期全面考核,考核过程面向全校公开,卓越英才第四层次(含)以上岗位人员统一安排述职答辩。



联系人:汪尚、钱永生

联系电话:28865333 电子邮箱:sky5327@hznu.edu.cn

 生科院

2020年10月14日


考核名单

附件2:卓越人才考核表及附件材料

附件3:高层次人才考核表及附件材料

附件4:预聘制人员期满考核表及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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