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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人员离职、调动和退休人员的仪器设备、办公家具、实验室和办公空间管理办法

来源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生科院     时间 : 2021-01-05     点击 : 37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仪器设备、办公家具、实验室和办公空间等管理,防止因人员离职、调动和退休造成仪器设备、办公家具等资产流失,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和学校《杭州师范大学公用房定额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人员变动情况包括退休(含离岗休养)、调出学院、离职人员(以下简称离退人员)。

第三条 由学院党院办发出通知,离退人员提交名下仪器设备、办公家具清单。实验中心办核对清单无误后打印资产清单,离退人员填写《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退休或离职人员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交接单》,由学院确定资产交接方式并在《交接单》签署意见。

第四条 离退人员凭签署后的《交接单》,由资产管理员协助办理交接和资产调拨手续,并将资产调拨单附在《交接单》后。

第五条 资产交接完毕后,学院收回办公和实验室空间。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01224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退休或离职人员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交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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