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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及十佳党支部书记 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党院办     时间 : 2021-01-22     点击 : 23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持续推进学校的改革、稳定和发展,经校党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下简称“两优一先”)及十佳党支部书记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学校党委所属的各级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中共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从事党务工作时间满2年及以上的党务干部;

十佳党支部书记评选范围:学校党委所属的各党支部支部书记。

二、推荐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应当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和党的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不同类型,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模范履行职能职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工作部署,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成绩显著,在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特色化、品牌化上亮点突出。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星级评定达到四星及以上,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近三年内无违纪违法事件。

(二)优秀共产党员

理想信念坚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工作、学习、生活中担当作为,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职工党员要具有较高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恪尽职守、律己严格、作风优良,在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中做出重要贡献,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学生党员要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做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学业成绩好、综合素质强,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除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外,还要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带头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和阵地意识,模范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忠诚干净担当,在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推动服务立德树人、团结凝聚师生、助推学校发展等方面积极有为、业绩突出,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十佳党支部书记

除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外,还要在党支部建设方面成绩显著。所在党支部原则上应达到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要求,得到广大党员群众的认可。连续担任党支部书记时间原则上应满两年。

三、推荐评选名额

本次将评选产生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优秀共产党员53名(在职教职工30名、离退休教职工3名、研究生10名,本科生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十佳党支部书记10名。推荐名额按如下原则分配: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按基层党组织总数20个及以上的2个、20个以下的1个推荐;

2.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在职教职工按在职教职工党员总数的3%推荐,比例不足1名的隔年推荐一次,最多不超过3名;离退休教职工按全校离退休教职工党员总数的0.5%推荐,由离退休工作处评选推荐;学生党员按照本科生党员1%、研究生党员2%推荐,不足1名的各按1名推荐,最多各不超过2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按在职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总数300人及以上的2名,在职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总数5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1名推荐,在职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总数50人以下的隔年推荐1名;

4.十佳党支部书记的推荐:按党支部书记总数20个及以上的2个、20个以下的1个推荐。

四、推荐评选程序

1.党支部提名。各党支部结合民主评议工作,在自我总结、评议的基础上,对照“两优一先”评选先进条件,采取支部大会提名方式产生初步推荐名单。

2.二级党组织评选。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在各党支部推荐的基础上,充分行使民主程序,通过组织党支部书记等各类代表参与的评审会,评选产生预备人选名单。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要向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一线倾斜、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向党务工作一线倾斜,在评选过程中要好中选优,充分发扬民主,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校级评审。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下而上推荐的基础上,通过电子评审和召开现场评审会议,评选产生“两优一先”候选人选名单,提交校党委会研究决定,经公示后发文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两优一先”评选工作是我校庆祝建党100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把标准,把真正优秀的先进典型选出来。切实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导向作用。

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3月1日前将参评材料电子稿、纸质稿报15号楼304-1。

附件:做好2020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及十佳党支部书记 评选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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