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发展对象:
根据学校党校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第65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第65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未参加过党校集中培训的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
4月初-5月底。
三、培训方式
采取党校集中授课和分党校培训授课、“学习强国”平台自学、实践教学等方式进行。
四、培训内容
(一)专题党课(共4讲,占30%)
由党校和分党校集中组织,要求学员按要求完成线上专题党课学习,积极参与课堂互动,完成教学任务(相关安排见附件1)。其中“红色云引擎”专题党课由党校开展。
(二)个人自学、撰写心得体会(占30%)
1.“学习强国”平台自学(占10%)。由各分党校组织开展,要求学员在培训期间自主开展学习。平均每日得分35分为合格(6分),40分为良好(8分),42分为优秀(9分),45分以上为非常优秀(10分)。
2.撰写心得体会(占20%)。由各分党校组织开展,要求学员自主完成推荐书目和文章的阅读及相关视频的观看任务(见附件2),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追寻初心路,逐梦新时代》等心得体会文章,由党校教师评价得分,并将择优汇编成册。
(三)实践教学(占10%)
围绕“追寻初心路,逐梦新时代——我为建党百年献礼”主题,组织开展“学党史、忆党史、说党史、重温入党誓词”活动,通过观看《中国共产党成立》《建党伟业》等专题片,寻找身边优秀典型,与老党员、优秀党员谈初心谋发展,积极参与常态化疫情防控、“光盘美德新时尚”等身边实事,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奋起新时代征程。
(四)结业考试(占30%)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培训工作要与加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力求培训实效。
2.学员参加培训情况应作为发展入党、预备党员转正的重要内容之一。培训期间,各分党校应严格党校培训纪律,加强对参训学员的日常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组织网络课程学习、自学监督、体会收集报送、组织实践教学、考核评价等工作。对缺勤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学员,不得结业。
联系人:倪老师;联系电话:28865324;
邮箱:344718986@qq.com。
生科院分党校
202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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