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机构:
上半年集中受理各类理科基金项目激励费发放申请和审批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激励费发放要求:
1、发放范围:
(1)2020年新上国家基金、2017-2019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有间接经费到账),并已按时提交年度进展或结题报告。
(2)2020年12月已通过结题审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公益项目、省软科学项目等。
2、发放对象:激励费仅发放给项目负责人及成员(以计划书中的人员名单为准,其中我校在职人员以绩效形式发放、外校合作人员以劳务费形式发放)。
3、发放额度和比例:
(1)在研项目:间接经费按自然年度分批次入账后,项目组每年可发放的额度为当年入账的激励费总额的70%(不含历年结余部分)。
(2)结题项目:激励费的结余部分。
二、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
1、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财政科技项目激励费发放申请表》(附件1)两份+《激励费发放表》(财务系统填报生成)两份+国家基金计划书(含计划书封面+经费预算页+成员页)一份。
2、结题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财政科技项目激励费发放申请表》(附件1)两份+《激励费发放表》(财务系统填报生成)两份+国家基金计划书(含计划书封面+经费预算页+成员页)一份+结题报告首页(或结题证书)一份。
3、学院初审后,汇总交科研院复核、备案,再通知负责人到计财处办理报销手续。
三、截止时间:
2021年6月8日。
四、科研院联系方式:
徐老师 28865132 行政楼608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本科招生热线:0571-28865324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1205
学院联系电话:0571-28868882、28865333
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电话:0571-28865333
浙ICP备11056902号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