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行政及教育主管部门对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安部门和学校下发的《关于印发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师大发〔2014〕28号)、《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师大发〔2017〕22号)、《杭州师范大学试剂室管理规定》(2021)和《管制类化学品使用规范》(2021)等要求,现将学院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管理“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退”、 “双人使用”具体落实细则告知如下:
第一条 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学院将组织危化品实际使用人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学院下发危化品领用许可证,凭证方可申购、领用和使用管制类危化品。因管制类危化品目录每年更新,学院危化品领用许可证有效期设定为一年。
第二条 鉴于危化品管理需要,要求实验员(含兼职)参与危化品培训,并参与危化品库的轮值。
第三条 学院安排具有资质的危化品管理员2名,对危化品仓库的门禁、库存、废弃物处置和消防安全等进行统一管理;危化品监督员1名,对危化品使用人资质和使用登记进行审查。每周二、四上午10:00-10:30为学院管制类危化品固定领用时段,由2名危化品管理员负责现场登记和领用。
第四条 危化品申购前,将由学院危化品监督员对两位领用人进行资质审查,包括领用人的危化品领用许可证有效性和危化品使用登记的历史记录规范性。
第五条 危化品领用时,需人证合一,凭证领用。危化品领用后,领用人需在危化品监督员指导下签订危化品使用承诺书。
第六条 一经发现有违规现象,将永久取消危化品领用资格,并予以院内公开通报。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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