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属高校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杭教高教〔2018〕4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市属高校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推动市属高校内涵式发展,在第一轮“西湖学者”和“西湖鲁班”引才计划的基础上,2019—2021年将组织实施第二轮“西湖学者”和“西湖鲁班”引才计划。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二轮“西湖学者”引才计划2021年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21年在市属本科院校设立“西湖学者”,市属高职院校设立“西湖鲁班”,合计遴选12名。 我校可推荐6名。钱江学院名额单列,不超过3名。
二、申报条件
1.必须是我校2020年10月23日(2020年评选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日期)及以后全职引进的高水平人才,在职在编;
2.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诚实守信,治学严谨,学术端正,有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
3.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鼓励引进具有海外名校博士学位或全职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
5.胜任核心课程教学;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标志性成果;有较大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6.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已入选过杭州市131人才计划、市万人计划、西湖学者等其他各类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者;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岗位待遇
受聘“西湖学者”岗位者,市财政一次性资助经费25万元可作为安家补助和科研启动经费。已享受学校人才引进待遇的,按照学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核管理
1.岗位职责与聘期目标。“西湖学者”纳入我校教师队伍统一管理,签订合同,明确岗位职责与聘期目标。
2.聘期考核。聘期结束后,对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
3.经费使用。“西湖学者”扶持经费可作为来杭工作的安家补助,也可作为科研启动经费。按照学校财务统一规定执行。
4.监督管理。对于违法犯罪或严重违反学术道德的,市教育局将撤销其“西湖学者”称号,追回已发放的扶持经费。
五、推荐程序
为保证推荐人选质量,本次选拔推荐工作实行限额推荐,每个学院只能推荐1人。
请各申报教师认真填写附件1《杭州市“西湖学者”申报表》(包含附件材料,3份外单位专家推荐信需要和学院确认上报后提供)一式1份和附件2《杭州市“西湖学者”汇总表》一式1份,连同电子文档于2021年11月1日上午10:00前交学院办公室慎园15-302。电子稿发送至sky5327@hznu.edu.cn.
联系人:钱永生、戴文红
联系方式:28865333
2021年10月29日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本科招生热线:0571-2886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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