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以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院2021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专业分流及确认实施办法(试行)》(杭师大教〔2017〕12号)文件,学院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附件1)。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生为本、尊重选择”的原则。专业分流及确认尊重学生的学业选择权,充分满足学生的专业志愿,为学生提供适宜的发展空间。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专业分流及确认方案明确,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确保结果公平公正。
(三)组织实施
1.3月3日,学院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制定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将方案在本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学院做好专业指导工作,及时解答学生关于专业分流的疑问,指导学生科学、理性的选择专业。
2.3月3日-3月6日,需要进行专业分流的学生,在网上填报志愿(http://jwxt.hznu.edu.cn)。逾期不申请的学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3月7日-3月13日,学院完成专业分流,将专业分流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名单及公示情况说明一并交教务处。
4.3月18日前,教务处汇总各学院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审核后发文。
联系人:韩老师、曹老师,电话:28866987、28865326。
生科院教学科
2022年3月2日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本科招生热线:0571-28865324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1205
学院联系电话:0571-28868882、28865333
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电话:0571-28865333
浙ICP备11056902号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