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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杭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科研办     时间 : 2022-03-25     点击 : 148

各学院(机构):

为促进我市软科学研究活动,发挥软科学研究项目服务创新战略决策作用,根据《杭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我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杭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根据市委、市政府创新决策部署和需要,我局制定了2022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确定了20个选题。申请单位从中选择课题题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具备较好软科学研究工作基础,具有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与组织管理能力,且所在单位应与项目申请单位一致。

(三)项目负责人仅限申请承担一个软科学研究项目,且同时承担在研软科学研究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四)项目申请单位与项目申请人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五)已获国家、省级立项的项目,不得以基本或完全相同的内容重复申报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已在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单位安排项目支出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ds.kjt.zj.gov.cn/ccphangzhou/)。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申请人选择“个人登录”,其他单位申请人选择“法人登录”(系统会自动跳转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申请人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事业单位申请人登录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后需先完善个人信息,并经所在单位法人账号审核)。申请人登录后进入“杭州市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模块填报申请表,并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有关材料。项目申请人和申请单位应当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在线审核。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由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在线审核;其他单位提交的项目申请,由所在区、县(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在线审核。市科技局项目管理中心及归口业务处室受理已经归口管理单位(事业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或区、县(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项目。

(三)申报时间。3月25日开放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实施注意事项

软科学项目执行期不超过6个月。项目立项后拨付资助额的50%,通过验收后拨付余款。项目一经立项,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即对项目执行全过程负有主体责任,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开展研究活动,完成约定目标。根据《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实施期内或实施期满6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无故逾期未提出验收申请的,终止项目实施,按验收不通过处理。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将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纳入科研诚信信息管理。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申报受理: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

沈吉英,电话:87019857;

吕克斐,电话:87025452;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法规处;

李彬,电话:85255613;

校科研处联系人:崔老师;

电话:28868095。


附件:2022年度杭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科研处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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