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杭州市医保有关规定,现将我校教职工2021年医保超支医疗费报销通知如下:
一、医保自付医疗费超支报销流程
(一)杭州医保系统升级后学校仅能查询在编职工医保自付医疗费,无法通过原渠道获取编外职工和企编职工医保自付医疗费信息。
1.在编职工:无需自己申报。按往年惯例,学校通过“杭州市医保网上办事大厅”查询在编职工2021年医保自付医疗费信息。
2.需要报销的企编和编外职工:凭本人身份证至杭州医保经办机构打印2021年《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费用查询单》,通过钉钉发给师生服务大厅李谨霞(28860152)。
(二)超过报销标准的金额经审核后5月份统一打款。
二、规定病种自费、自理医疗费报销流程
(一)2021年在杭州医疗机构直接用于规定病种检查、化验、治疗的自费、自理医疗费超过人民币3000元以上部分,学校补助1/3。非医疗机构出具的非医疗费用不属于补助范围。
(二)申请补助的教职工将相关材料(医疗费发票原件、住院费用医保结算单、住院费用总清单、医院外配处方需医院病历文书、加盖公章、银行卡号、开户支行)于4月30日以前交至仓前校区师生服务大厅李谨霞(28860152)。退休人员由离退休处确定交材料时间和地点。
三、杭州医保自付医疗费年度超支报销标准
(一)在职人员:门诊医疗费医保自付1500元,超出部分报销90%;住院医疗费医保自付1000元,超出部分报销100%。
(二)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医保自付1200元,超出部分报销95%;住院医疗费医保自付800元,超出部分报销100%。
(三)杭州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医保自付全额报销。其它城市级别等同于或高于杭州市的参照执行。
(四)2021年办理退休的教职工参照退休人员标准执行。
四、杭州医保经办机构地址、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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