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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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党院办     时间 : 2022-04-15     点击 : 45

各位教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2〕2 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受聘或拟聘教师岗位,系统承担一门由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学计划内的高等学校课程,任教时间满一年的教学工作人员(教学科研人员和专职辅导员),包括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和正式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正式合同的人事代理人员)。

二、申请认定流程及要求

认定分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凡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网上申报或网报未确认者,均不予认定。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至4月29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交认定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使用手册》,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首页右侧的“使用帮助”。申请人在网报前,可先下载使用手册熟悉报名流程。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22年5月6日至5月15日(工作日)的8:30-16:30。

地点:生科院党院办(慎园15-302室)

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及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三、其它要求

(一)犯罪记录审查

申请人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可通过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的“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的通知”具体细则,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https://app.mps.gov.cn/gdnps/pc/content.jsp?id=8291038

(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信息更改和证书补换发。

需更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信息的,请于5月15日前将更改信息证明材料提交至生科院党院办(慎园15-302室)。证书遗失、损毁需补发换发的,依照《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办理。(附件2)

(三)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名单报送

目前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请于5月15日前通过钉钉告知。并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参加岗前培训学习考试和教师资格证认定,为教师资格证申请、补办等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联系人:戴文红,联系电话:28868882,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及材料要求

附件2: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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