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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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省、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科研办     时间 : 2022-05-18     点击 : 28

各学院(部)、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积极推动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根据《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浙发改高技〔2020〕339 号),以及市发改委通知,现开展2022年省、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领域

(一)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国家和我省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

(三)国家和我省鼓励发展的未来产业;

(四)我省重点打造的“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相关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杭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在组织推荐申报过程中,应注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必要性:省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要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发展中的迫切需求,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能为省内相关领域发展提供共性、关键技术支持,开展重大装备研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有助于相关产业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提升。

2.基础条件与优势:申报单位综合实力应在省内本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一流的研究开发水平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积累有一批重大科研成果,具备为相应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具备良好诚信记录;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有较好的研发基础条件,科研场地面积应在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1000万元以上;实施主体为企业的,专职研发人员应不少于50人;实施主体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专职研发人员应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应不少于20人。

3.申报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应定位明确,研究提出若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向,明确攻关目标、主要任务、组织方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

4.鼓励省内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社会投资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申请组建省工程研究中心。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需结合自身的优势和具体情况,编制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2),并填写数据填报表(见附件3)及汇总表(见附件1)。

2.所有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全部先以“XXXXX杭州市工程研究中心”为名称,待市里评审后,确定再往省里报的时再调整。

3.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于5月20日前与校科研处曾义英联系,申报材料电子版于5月25日前发送给曾义英。

校科研处联系人:曾义英, 联系电话:0571-28867681。


附件1:2022年杭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

附件2:杭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附件3:杭州市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

                                                科研处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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