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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陈好     时间 : 2022-10-13     点击 : 559

各毕业生:

为做好2023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2225 号)和《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等规定,现将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比例

推荐对象为2023届本科毕业生,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2225 号)(见附件1),校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学院本科毕业学生总数的20%。在校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推荐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生科191:校优8人,省优2人

生科192:校优8人,省优2人

生技191:校优8人,省优2人

环工191:校优5人,省优1人

生态191:校优4人,省优1人

因省优毕业生名额上级尚未正式下达,现为初步推荐名额,待名额正式公布后再进行增补或择优推荐。

二、推荐条件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2225 号)(见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见附件2)

三、推荐方法

请符合资格的同学积极申报,填写好附件3,发给各班班长汇总,请各班班长于10月18日16:30之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积分汇总表(以“班级名称+优秀毕业生推荐命名)发送至20130102@hznu.edu.cn。学院将严格按照评比标准进行资格审查,做好民主评议和择优推荐并公示,由学院领导审核后报学生处。

四、优秀毕业生证明出具

为便于学生求职应聘需要,评选结束后,拟推荐学生可在杭师大专属钉钉“微门户”“证明打印”应用中申请开具“已推荐该生为省优毕业生或校优毕业生”的电子证明,纸质证明可在学校自助打印机打印。各学院不再单独开具纸质证明。

五、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陈老师,电话:28865334。

 

附件1:

杭师大学〔2022〕25号 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

附件2: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

附件3:

优秀毕业生积分上报表

生科院学工办

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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