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杭师大人〔2021〕4号)有关精神和学校岗位聘任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职员职级晋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和原则
(一)工作内容:对符合普通六级职员聘任资格条件的管理岗位职员和辅导员校内职员岗位进行晋升评聘。
(二)工作原则:管理职员评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重在实绩、兼顾年资、择优选拔、岗位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聘程序。
二、申报对象、条件和程序
(一)六级职员申报对象和条件
现聘管理岗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杭州师范大学第四轮管理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杭师大人〔2021〕9号)规定的普通六级职员申报条件,能履行所聘岗位的职责任务。
(二)评聘程序
1.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根据申报条件,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杭州师范大学职员职级评聘申报表》。所在单位对申报者进行考核推荐,在一定范围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推荐意见。
2.学校评议和审定:人事处对单位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提交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评审,经评议确定拟聘人选,经组织考察、公示,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批准后聘任。
(三)有关规定
辅导员岗位的校内职员职级晋升,按照《杭州师范大学第四轮辅导员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杭师大人〔2021〕8号)有关规定进行,由学工部组织晋级考评推荐。
三、有关说明
(一)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1.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个人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评聘资格。其中申报六级职员有关任职年限计算截止2022年10月31日。
2.设岗单位申报时间:个人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由各设岗单位汇总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盖公章后交人事处。单位上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
电子稿发送至sky5327@hznu.edu.cn,纸质稿11月21日上午10点上交学院办公室慎园15-302
联系人钱永生、戴文红0571-28865333、28868882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第四轮管理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的通知(杭师大人2021〕9号)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第四轮辅导员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的通知(杭师大人20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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