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同时结合《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学位办〔2022〕4 号)的相关工作要点,现开展我校“十四五”拔尖创新型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导思想
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瞄准基础学科、关键核心“卡脖子”技术突破关联专业和重大民生需求、科技前沿和未来发展、服务国家治理和文化传承创新等学科领域,探索拔尖创新型研究生培养模式,打造我校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专区,为培养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急需领域高层次创新人才筑牢厚实基石。项目重点围绕当前我校研究生教育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培养方式中的教育教学改革问题,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课程思政、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评价与考核、研究生教学实验、实习和社会实践、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科研创新、研究生学位等方面的改革研究与实践。
二、项目类别、数量和资助
1.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
择优17项,推荐至省学位办立项建设;余者中较为优秀的项目学校自行立项。获学位办立项建设的,每项资助3万元;获学校立项的,每项资助1万元,并作为后续优先推荐培育项目。
2.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择优9门课程,推荐至省学位办立项建设;余者中较为优秀的课程确定为“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获学位办立项建设的,每门资助3万元;获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每门资助1万元,并作为后续优先推荐培育课程。
择优2个团队,推荐至省学位办立项建设;余者中挑选2个较为优秀的团队确定为“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示范团队”进行培育建设。获学位办立项建设的,根据团队师资结构和人数,每个团队资助5-10万元;获校级示范团队的,每个团队资助2万元,并作为后续优先推荐培育团队。
以上三个项目类别,鼓励学院根据自身财力进行一定比例的配套资助。
三、申报和材料报送
1.各学院应认真做好申报的组织和动员工作,除哈尔科夫学院外,每个学院均需申报至少1项项目、1门课程和1个团队;
2.各项目类别的申报条件,请参见通知附件1中所对应项目的条件要求;
3.材料报送:请各学院收集和汇总三个项目类别各申报材料的电子稿(申报书内采用电子签名;附件2、附件3、附件4命名方式: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附件5命名方式:学院名称),于12月8日(周四)前通过钉钉报送研究生院万老师。学院统一报送 请于12月6日前钉钉报送至卢老师。
四、其他事宜
1.上述申报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十三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中“不通过”或“暂缓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各申报书,获得推荐的相关信息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3.学校联络人:万林华;联系电话:28861029。
学院联络人:卢珏;联系电话:288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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