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杭师大发〔2018〕35号)相关要求,请校级科研机构做好本年度工作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校级科研机构(见附件)。
二、报送内容
对照科研机构设立申请书中的年度目标任务,回顾总结2022年主要工作和建设运行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尤其要体现年度科技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具体包括:2022年度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含标志性成果、项目、获奖、发表的研究论文、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情况等) ;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情况;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问题分析和有关建议。总结要求简洁明了,重点突出,注意运用数据反映工作成效。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8日,工作总结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需机构负责人、学院签字、盖章后报送科研办慎园15-303,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pc604@hznu.edu.cn或钉钉。学院收齐所有上报材料再一起报送科研处。
四、联系人
徐老师,28861219。
学院联系,章老师,28862206
附件:校级科研机构
科研处
2022年12月6日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本科招生热线:0571-28865324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1205
学院联系电话:0571-28868882、2886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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