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

当前位置 : 

关于2022年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 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生科院团委     时间 : 2023-01-06     点击 : 90

各老师、同学: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 号)、《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2 年度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2 年度项目中期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 年度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22 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实施情况;

2.项目阶段性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知识产权情况等)。

(三)检查程序

1.院级检查: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交中期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对项目进行评估、审核,予以“通过”或“整改”。

2.校级检查:学校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抽查,复核学院中期检查结果,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

(四)检查结果

本次中期检查结果为通过和整改。对于通过项目,项目团队要有序推进研究计划,如期完成预期成果目标;对于整改项目,学院要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项目团队尽快落实整改。

二、相关事宜

1.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1)请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中期检查记录表”命名,统一提交 Word版本电子稿。

2.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请以“项目名称+中期检查汇总表”命名。

3.请各项目于 2023年1月9日12:00之前提交电子版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1)、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至邮箱skyxskjb@hznu.edu.cn,邮件以“姓名+项目名称+2022新苗中期检查”命名;于2023年2月13日前提交纸质版中期检查记录表至慎园15-305。

4.若有疑问,请联系:

院团委:吕京京,28867508

院学术科技部:郭杭,19817413629

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记录表

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汇总表


联系我们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本科招生热线:0571-28865324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1205
学院联系电话:0571-28868882、28865333

关注我们
学院团委微信
Copyright © 2020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电话:0571-28865333
浙ICP备11056902号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