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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来源 :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作者 : 生科院     时间 : 2023-03-26     点击 : 640

为做好2023年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2023年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严格复试、调剂、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坚持科学选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为先;加强创新潜质考核,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坚持以人为本。及时发布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信息,畅通沟通渠道,为考生答疑解惑,优化服务,确保考生权益。

二、复试范围和要求

所有拟录取为我院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已复试的推荐免试生除外),没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要求:

1. 复试者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校2023年的复试基本要求;

2. 原则上不破格复试;

3. 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1:1.4)

三、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形式:现场复试形式,现场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等,其中面试时间要求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40%)+英语听力口语成绩(20%)。

四、复试工作安排

1. 第一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时间330日。

2. 第二批:调剂考生,待定。

五、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最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40%)。

六、调剂细则

1. 调剂要求: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调剂原则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考生务必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否则视为无效。

2.调剂程序:

1)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各调剂专业;

2)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向我校提交调剂申请;

3“调剂系统”开通满12小时后,根据相同条件考生成绩优先原则,经硕士点复试工作小组严格审核后,建议并确定拟调剂名单;

4)各硕士点报学院、学校复核批准后,在“调剂系统”上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5)考生根据“复试通知”要求,准时参加我院今年的复试;

6)考生复试通过后,经校研招办检查无误,我院将在中国研招网的“调剂系统”中将该考生选为“待录取”,请考生及时上网接受我校的“待录取”;

7)学校公布全校拟录取名单。

七、体格检查

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5月底前寄到学院,体检合格者方可取得入学资格。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八、录取

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院将根据综合成绩的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拟录取名单,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

3.复试成绩不合格;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5.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9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信息公开公示

我院以下信息均在官方网站上公开公示:

1.招生计划公开。

2.复试录取办法公开。

3.复试考生名单公开。

4.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5.调剂方案公开。

6.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信息公开的地址: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https://cls.hznu.edu.cn/rcpy/yjsjy/

十、学院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录像。考生对复试结果如有异议,复试结果发布后5日内,请通过以下方式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1.咨询及申诉电话:0571-2886120528860087

2.联系人:卢老师、杨老师。

3.咨询及申诉邮箱:clsgrad@hznu.edu.cn

附: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薛大伟

副组长:张立明 宋垚彬 于彦春 王倩

成员:向太和 唐斌 陈涛 赵晓枫 皮二旭 林隆 吴玉环 卢江杰 卢珏 杨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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