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校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复试成绩均合格,且已拟录取的考生,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需进行政审、调档及体检工作,请相关考生关注:
1.考生应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根据要求下载打印并填写,并于5月10日前寄回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其他材料均按照文件(附件1、2)规定完成并寄入我校。我校不接受个人名义寄发的档案。
2.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5月30日前完成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寄送至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培养办。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由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必检项目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胸透。体检表上附有考生照片并盖有医院骑缝章。
接收地址请详见附件,联系人:杨老师 0571-28860087。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培养办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本科招生热线:0571-28865324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1205
学院联系电话:0571-28868882、28865333
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电话:0571-28865333
浙ICP备11056902号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