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树立教书育人良好形象,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职员工育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杭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年杭州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典型选树工作的通知》(杭人教基〔2023〕3号)要求,就我校开展评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来校工作满3年(截至2023年6月底)。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在岗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的教职员工,来校工作满3年(截至2023年6月底)。
以上荣誉均属综合荣誉,同一人选不重复推荐。已获得杭州市及以上劳动模范、杭州市教育局系统及以上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的教职工不再参加同类别荣誉称号的评选。
二、推荐名额
(一)学校推荐上报名额
杭州市优秀教师8名、杭州市教育局系统优秀教师22名;杭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3名、杭州市教育局系统优秀教育工作者5名,推荐合计38个名额。其中在推荐优秀教师时,要向教育教学一线、思政课教师和担任班主任工作满3年的教师倾斜。
我校按指标推荐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由市教育局组织差额评审;未能入围市级者自动成为系统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由市教育局评定。
(二)学院(部门)推荐名额
杭州市优秀教师和教育局系统优秀教师总推荐名额,以学院为单位,按学院在职专任教师数的3%推荐候选人(不足1人的,推荐1名;超过1人的按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推荐)。其中,杭州市优秀教师推荐人选,专任教师数低于50人(含)的学院只能推荐1名,专任教师数超过50人的学院最多可排序推荐2名;教育局系统优秀教师推荐超过1名的请排序。
杭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局系统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总推荐名额,以学院(部门)党委、党总支为单位,每单位推荐1名(机关党委可排序推荐8名,附属幼儿园通过机关党委报送);其中,杭州市教育工作者的推荐人选,每单位不能超过1名。学院、部门如无合适人选,也可不推荐。
三、推荐条件
(一)共性条件
1. 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素质好、群众认可度高。
2. 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践行“爱心、责任、奉献”价值观,为人师表,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坚决抵制违规办学和违规有偿补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立德树人。有情怀有担当,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努力创造新形势下育人新成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美好成长,在岗位育人、敬业爱生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先进事迹。对近5年来出现《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杭师大党委发〔2016〕30号)第十条规定的10种情形,在推荐工作中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不纳入推荐范围。
4.年限要求。被推荐优秀教师的须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如是班主任的须为一线现任班主任且满3年;被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须在我校从事教育工作满3年。
(二)个性条件
符合共性条件,且在各类别的要求中有任一子项表现出色:
1.杭州市优秀教师:坚守教育教学一线,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教师形象。爱生如子,积极热爱并担任班主任工作者优先。
(1)课堂教学能力和课程开发能力突出,教育教学业务精通,深受学生喜爱。
(2)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团队引领、对口帮扶等方面卓有成效。
(3)积极探索班主任工作规律,关心学生身心健康,重视并指导学生个性成长和特长发展,所带班级无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4)自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长期担任一线班主任,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优、进步显著,赢得学生拥护和家长认可。
2.优秀教育工作者:立足本职,勤勉尽责,作风清廉,全心全意为学校和师生员工服务,践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1)在岗位育人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在学校重大艰难等任务时冲锋在前、甘于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表现突出。
(3)大局意识强,服从组织安排,担当有为,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引领性。
四、推荐程序和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材料递交
1.申报人员向所在学院(部门)递交申报材料(机关部门拟推荐人选向机关党委递交申报材料)。
2.现聘校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直属单位的“双肩挑”人员申报优秀教师,按学科归属向所在学院递交申报材料。
(二)各单位推荐程序及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坚持评选条件和标准,坚持走群众路线,严格评选程序,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部门会议研究确定本单位推荐候选人。学院纪委要出具推荐候选人党风廉政方面的书面鉴定(该书面鉴定随其他材料一并报送)。推荐人选要在本单位同步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的,须及时查核,查核举报属实、部分属实或结论未定的不得推荐。经查实在推荐报送中有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情况的,将追究相关单位的工作责任,并核减下一年推荐名额。各单位须明确推荐意向,并组织好相关申报表和事迹材料。
1.推荐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的,须填写附件1《信息汇总表》和附件2《2023年杭州市优秀教师个人申报表》或附件3《2023年杭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个人申报表》,并注明推荐杭州市级或教育局系统级,推荐超过1名的请排序。
2.所在单位对每一位推荐候选人须提供1000字事迹材料(在附件2或3最后一页),按人物通讯稿撰写,表现人物个性并具真实性、可读性和感染性,突出重点、亮点。
3.对推荐的党员教师,所在支部要严把思想政治关,在申报表中填写写实性鉴定意见。对非党员教师,在推荐意见中必须包括党组织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情况。
(三)学校会议评审
组织召开推荐评审会,差额推荐,结果报学校审核,拟推荐人员公示。拟推荐人员于学校评审会后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zjedu.gov.cn)”补充完个人信息后,再登录“杭州市教师职业生涯服务平台(https://jiaoshi.hzedu.gov.cn/hzself/index)”实行线上申报和推荐,经所在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推荐后,方可参加市级评审,具体操作另行通知。
上述材料电子稿word(附件1和2或3)于7月3日(周一)下午16点前发送至邮箱sky5327@hznu.edu.cn,纸质稿于周二上午交于学院办公室(慎园15-302)。
联系人:钱永生、戴文红 联系电话:28865333、28868882
附件: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本科招生热线:0571-28865324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1205
学院联系电话:0571-28868882、28865333
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电话:0571-28865333
浙ICP备11056902号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