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构:
经前期需求征集、专家凝练,现发布2023年度杭州市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重点项目指南(见附件)。根据《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杭科策〔2022〕136号)《杭州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杭科资〔2023〕44号)的有关规定,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指南要求,填报项目申报材料。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内容
包括“两系杂交水稻新品种选育及制繁配套技术研发”等24项重点项目征集方向。
二、申报对象
在杭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市属事业单位、区县(市)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
三、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的项目采用限额推荐的方式:区、县(市)科技局、市属高校、综合性科研单位根据指南目录每个选题限额推荐一项。
2.申报单位要严格控制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单个项目市级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农业领域、生命健康领域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申报单位为非企业单位的,采用事前资助的方式,按项目进度分期资助,自筹资金不作要求,单个项目市级财政资助资金不超过申请资助资金;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采用事后资助的方式,市级财政资金资助比例不超过本项目研发投入的20%。
3.除市属事业单位、区县(市)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外,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同类型科研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不得申请承担新的同类项目。市属事业单位、区县(市)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有同类项目并尚未结题验收的,其项目所在系(院、所)、科室(部门)及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承担新的同类项目。申报单位列入各级科技部门信用不良记录的不能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4.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
网上填报:本次申报工作统一通过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ypt.kj.hangzhou.gov.cn:36789/ccphangzhou/)进行网络填报。系统会自动跳转到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开通。登录系统完善基本信息后,进入“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模块填写项目基本信息。
书面报送:完成网上申报后,打印杭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预算报告(网上提供直接打印功能),要求用A4纸打印并装订整齐。
5.项目由各主管部门在网上申报系统完成本部门项目的审核、推荐工作。
四、申报及受理截止时间
我院拟定校内网上填报截止日期:8月14日16点;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8月16日16点。材料报送要求:杭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预算报告一式11份(网上提供直接打印功能),要求用A4 纸打印并装订整齐,提交至学院,学院填写推荐汇总表盖章后交科研处608办公室,电子稿材料钉钉发送。
请各位老师和学院注意各申报工作的时间节点,凡超过校内项目申报/报送截止时间的个人和学院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说明
本项目原则上每个学院限报1项,超过1项学院需排序。为保证项目申请人有足够精力保质保量的完成研究工作,原则上优先推荐没有国省重大、重点项目在研的教师申报,已有市级同类项目在研的学院/个人不予推荐申报。学校将在学院推荐后,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六、联系方式
科研处崔老师,28868095;张老师,28860731(假期联系钉钉)
附件2、2023年杭州市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重点项目学院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7月31日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本科招生热线:0571-28865324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1205
学院联系电话:0571-28868882、2886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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