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为加快人才自主培养力度,提升人才培养成效,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博雅学者特聘岗位制度实施办法(修订》(杭师大人〔2024〕1 号)文件规定(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拟开展第二批“博雅学者”特聘岗位(以下简称“特聘岗位”)人才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特聘岗位面向校内(含附属医院)公开遴选。本次遴选范围为在本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且符合相应特聘岗位聘任条件的全职在岗教师。
二、岗位设置
(一)岗位设置
特聘岗位优先支持学校重点建设学科。推荐对象须符合学校人才特聘岗计划规定的基本业绩条件与岗位申请资格条件,愿意并能够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承担相应聘期目标任务。
特聘岗位实行聘期管理。入选岗位实行五年特聘期。聘期内享受规定特聘岗位津贴,接受学校对岗位履职和学科发展情况的中期评估和期满考核。
(二)基本要求与岗位聘任资格条件
具体请详见《实施办法》。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应聘 ,填写申请表、汇总表。
(二)学院推荐 。 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推荐人选并做出推荐意见,在学院公示后,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
按照一级学科及岗位申请条件进行推荐。同级别岗位推荐人数超过1人的须排序。
四、相关要求
(一)本次特聘岗位人员的业绩成果等统计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起。
(二)现聘卓越人才计划特聘岗位人员,聘期考核合格或上一年度考核合格者且符合相应特聘岗位聘任条件者,可申请相应的特聘岗位,聘任日期自入选博雅学者特聘岗位之日起计算。
(三)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政策支持的一至六类人才,引进首聘期内如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且符合相应特聘岗位聘任条件者,经学校评审可按特聘岗位相应层次待遇进行签约聘任,中止原引进合同。
(四)现聘校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直属单位的“双肩教师”申报特聘岗位,按学科归属向所在学院递交申报材料。
(五)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关。
五、材料提交
请申报教师在4月15日16:00前向学院党院办(慎15-302)提交纸质材料(申请表、申请汇总表、业绩佐证(论文收录证明、项目立项或结项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电子版材料发sky5327@hznu.edu.cn。
联系人:戴文红、钱永生 联系电话:28868882、28865333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博雅学者特聘岗位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杭师大人〔2024〕1号)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人才业绩计分暂行办法》(杭师大人〔2021〕5号)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博雅学者特聘岗位申请表(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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