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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2024年杭州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党院办     时间 : 2024-06-21     点击 : 65

各位教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树立教书育人良好形象,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职员工育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杭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杭州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典型选树工作的通知》(杭人教基〔2024〕)要求,就我校开展评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来校工作满3年(截至2024年8月底)。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在岗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的教职员工,来校工作满3年(截至2024年8月底)。

以上荣誉均属综合荣誉,同一人选不重复推荐。已获得杭州市及以上劳动模范、杭州市教育局系统及以上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的教职工不再参加同类别荣誉称号的评选。

二、推荐名额

(一)学校推荐上报名额

杭州市优秀教师8名、杭州市教育局系统优秀教师22名;杭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3名、杭州市教育局系统优秀教育工作者5名,推荐合计38个名额。推荐时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向一线班主任、思政教育教师、支教教师等倾斜。

我校按指标推荐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由市教育局组织差额评审;未能入围市级者自动成为系统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由市教育局评定。

(二)学院(部门)推荐名额

杭州市优秀教师和教育局系统优秀教师总推荐名额,以学院为单位,按学院在职专任教师数的3%推荐候选人(不足1人的,推荐1名;超过1人的按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推荐)。其中,杭州市优秀教师推荐人选,专任教师数低于50人(含)的学院只能推荐1名,专任教师数超过50人的学院最多可排序推荐2名;教育局系统优秀教师推荐超过1名的请排序。

杭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局系统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总推荐名额,以学院(部门)党委、党总支为单位,每单位推荐1名(机关党委可排序推荐8名,附属幼儿园通过机关党委报送);其中,杭州市教育工作者的推荐人选,每单位不能超过1名。学院、部门如无合适人选,也可不推荐。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己任,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素质好、群众认可度高。

   2. 立德树人。带头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大先生”“教育家精神”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情怀有担当,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美好成长,育人事迹感人、成效显著。

3. 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行为准则,为人师表,勤勉尽责,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坚决抵制违规办学和违规有偿补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年限要求。被推荐优秀教师的须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被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须在我校从事教育工作满3年。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8月底。

推荐教师在近5年出现《杭州师范大学师德师风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杭师大党办〔2023〕14号)第条规定的7个方面35个问题,在推荐工作中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不纳入推荐范围。

(二)个性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在各类别的要求中有任一子项表现出色:

1. 杭州市优秀教师

坚守教育教学一线,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

(1)课堂教学能力和课程开发能力突出,教育教学业务精通,深受学生喜爱。

(2)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团队引领、对口帮扶等方面卓有成效。

(3)积极探索班主任工作规律,关心关爱学生身心健康,重视并指导学生个性成长和特长发展,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优、进步显著,赢得学生拥护和家长认可。

2.杭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在各岗位上积极践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

(1)在岗位育人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建设、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在学校面临重大艰难任务时冲锋在前、甘于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表现突出。

(3)在办学治校方面成绩显著,模范遵守办学行为规范,校风学风优良,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四、推荐程序和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材料递交

1.申报人员向所在学院(部门)递交申报材料(机关部门拟推荐人选向机关党委递交申报材料)。

2.现聘校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直属单位的“双肩挑”人员申报优秀教师,按学科归属向所在学院递交申报材料。

(二)各单位推荐程序及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坚持评选条件和标准,坚持走群众路线,严格评选程序,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部门会议研究确定本单位推荐候选人。推荐人选要在本单位同步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的,须及时查核,查核举报属实、部分属实或结论未定的不得推荐。经查实在推荐报送中有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情况的,将追究相关单位的工作责任,并核减下一年推荐名额。各单位须明确推荐意向,并组织好相关申报表和事迹材料。

1.推荐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的,须填写附件1《信息汇总表》和附件2《2024年杭州市优秀教师个人申报表》或附件3《2024年杭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个人申报表》,并注明推荐杭州市级或教育局系统级,推荐超过1名的请排序。

2.每一位推荐候选人须提供1000字事迹材料(在附件2或3最后一页),按人物通讯稿撰写,表现人物个性并具真实性、可读性和感染性,突出重点、亮点。

3.对推荐的党员教师,所在支部要严把思想政治关,在申报表中填写写实性鉴定意见。对非党员教师,在推荐意见中必须包括党组织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情况。

4.学院纪委要出具推荐候选人党风廉政方面的书面鉴定。

上述材料电子稿word和盖章pdf版(正式上报需要盖章)(附件1和2或3)于6月22日(周六)中午11点前发送至sky5327@hznu.edu.cn,纸质稿于6月24日下午1点前送交学院办公室(慎园15-302)。

联系人:钱永生、戴文红。联系电话28865333、28868882

(三)学校会议评审

组织召开推荐评审会,差额推荐,结果报学校审核,拟推荐人员公示。拟推荐人员于学校评审会后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zjedu.gov.cn)”补充完个人信息后,再登录“杭州市教师职业生涯服务平台(https://jiaoshi.hzedu.gov.cn/hzself/index)”实行线上申报和推荐,经所在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推荐后,方可参加市级评审,具体操作另行通知。


1.推荐教师信息汇总表

2.2024年杭州市优秀教师个人申报表

3.2024年杭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个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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