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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 学工办     时间 : 2024-08-14     点击 : 1681

各班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各项评奖评优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1〕70号)和《杭州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杭师大学〔2019〕3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本科生、预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杭州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杭师大学〔2019〕34号)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做好本科生、预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文件要求,做好优良学风班、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工作。

4.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和《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6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评选推荐工作。

二、具体安排

1.严格执行学校文件规定和学院制订的评选细则,学院评优评先文件细则详见附件1、2。

2.充分掌握和利用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在“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中进行(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xgxt.hznu.edu.cn/;具体操作和使用说明见附件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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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综合测评功能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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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评奖评优功能流程图

3.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评选各环节,各环节时间段截止,系统自动关闭,学生和学院将无法申请和审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学生申请及评选:8月10日—9月20日

(2)学院审核:9月17日—10月11日

(3)学校审核:10月8—17日

4.学院审核结束后,各班级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需报送的材料:附件5.综合素质测评表(班级全体成员及班主任签名)电子版、纸质版;附件6.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等备案申请登记表电子版。

(2)报送要求:各班级需按规定时间点前完成评比工作。相关材料于10月11日16:00前报送院学工办。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方式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20210104@hznu.edu.cn,文件以“2024年综合测评+班级”命名);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慎15号楼305办公室(班级综测表格需全体班级成员及班主任签字,不符合规定将会予以退回并重新上交)。

三、相关要求

1.各班要充分认识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性,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评选工作,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规范流程执行,评选结果将于学院审核结束后向本院学生公示3天后报送校学生处。

2.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院学生会学术科技部项俊昊13676497687,院学工办:孙天一,28865324。

附件:

1.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

2.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3.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综合测评功能说明书

4.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评奖评优功能说明书

5.班级综合素质测评表-空表

6.2023-2024学年评优各类荣誉奖项申请登记表格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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